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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約定與網友見面,然後實施暴力搶劫,不同的是其中一個團伙都是男劫匪,而另一個團伙都是女劫匪。近日,法院對這兩撥劫匪都判以重刑。
扮女孩網聊見面後搶劫
男子居然冒充女孩上網聊天,然後把網上的『好姐妹』騙到日租房實施搶劫。在搶劫過程中,為防止報案,本案主犯以上網公布相威脅,為5名被害人拍攝裸照,並將其中3人強奸。令人吃驚的是,主犯頭兩次搶劫的女孩,居然入伙與主犯一起實施了多起犯罪。
今年34歲的本市男子桑某,於2008年與東北來津的21歲男子程某相識。2008年8月下旬,桑某伙同一個叫『小李子』的人,開始以網名為『小雪』的女性身份上網聊天,專門對妙齡女子下手。隨後,上當的女孩楊某與二人見面。
見面後,楊某大吃一驚,原來網上的女孩居然是大男人。二人當場劫取她的現金600元和手機一部。過了幾天,桑某和『小李子』以相同手段,將來自遼寧的女孩王某騙至日租房內,然後使用暴力劫取王某現金2.5元和手機一部。楊某和王某遭搶後,非但沒有報案,反而與桑某成了朋友,並與桑某一起在網絡上尋找新的被害人。去年9月9日,上鉤的徐某來津會面,楊某和王某以『小雪』朋友的身份,將徐某接到桑某事先租好的日租房內。二人伙同桑某、程某劫取現金150元和手機一部。後桑某強行為她拍了裸照,並威脅如果報案,就將裸照在網上公布。後又以相同手段再次作案一起。
去年9月26日,王某等人將上鉤的梁某騙至東麗區趙沽裡的日租房內。然後桑某等使用相同手段劫取梁某現金800元和手機一部,以及銀行卡兩張,並從其卡中取走人民幣4500元。搶劫後,桑某在日租房的臥室裡對梁某實施了強奸。為防止梁某報案,桑某也強行為其拍了裸照。
去年10月10日和12日,桑某將女孩崔某、孫某騙至日租房內,伙同程某、楊某、王某一起搶劫錢財。然後桑某對被害人實施強奸,並拍攝裸照。在強奸女孩崔某時,程某提供了協助。
桑某先後7次搶劫,3次強奸。程某5次實施搶劫犯罪,並幫助桑某實施強奸犯罪一次。除桑某獲刑19年外,幫助桑某實施強奸的程某,被法院認定構成強奸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獲刑15年。而楊某、王某分別獲刑11年。
約網友會面開房後『要』錢
三個80後、90後的女劫匪,約網友見面開房後,索要錢財,如不給錢就打。日前一審法院認為三人都犯了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其9年到15年不等的徒刑。2008年3、4月間,經1984年出生的小麗介紹,比她小三歲的娜娜與王海相識,並進行交往。後小麗和娜娜預謀,二人以王海與娜娜發生了性關系,要到他單位宣揚為要挾,向王海勒索現金2萬元,後王海陸續給付二人2.8萬元。
幾個月後,小麗又介紹1990年出生的梅梅與孫林相識,三人見面一同吃飯後,一起到一家旅館開房,小麗先是自行離開,後又返回,她和梅梅以孫林對梅梅實施了性侵犯為由,向孫林勒索2萬元,因孫林趁機逃走未果。
半個月後,小麗和梅梅預謀以同樣的方式敲詐他人財物,後兩人通過網絡,約網友李雷一同吃飯。轉天凌晨2點左右,梅梅以無處休息為由,到李雷的住處棲身。此後小麗、娜娜和17歲的小兵,接到梅梅電話後來到李雷的住處,以李雷對梅梅有不端舉動為由,對他進行毆打,搶得手機一部,並索要5000元。在四人脅持李雷外出打電話借錢期間,李雷趁機報警。四人被抓獲歸案。
小麗被抓獲後,主動交代了一件涉案1萬元的犯罪事實。東麗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麗、梅梅和娜娜都已經構成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判處小麗有期徒刑15年,娜娜有期徒刑12年,梅梅有期徒刑9年,而小兵已經構成搶劫罪,故判處有期徒刑9年。
(案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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