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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外籍郵輪頻顧天津港,邊檢機關陸續接到初次來華外籍人士致電諮詢住宿方面事宜。記者從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獲悉,目前公安部關於外國人申報住宿登記有以下規定:
一、外國人在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中國機構內住宿,應出示有效護照或居留證件,並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在非開放地區住宿,要出示旅行證。
二、外國人在中國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鎮的須於抵達後24小時內由留宿人或本人持住宿人護照、證件和留宿人戶口簿到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在農村的須於72小時內向當地派出所或戶籍辦公室申報。
三、外國人在中國的外國機構內或在中國的外國人家中住宿,須於住宿人抵達後24小時內,由留宿機構、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護照或居留證件,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
四、長期在中國居留的外國人離開自己住所臨時在其他地方住宿的,按上述情況履行登記手續。
五、外國人在移動性住宿工具內臨時住宿,須於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為外國人移動性住宿工具提供場地的機構或個人,於24小時前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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