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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價格『出售』梅江房屋為誘餌,偽造購房協議和購房收據,騙得被害人首付款21萬餘元。日前,檢察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該女子提起公訴。今天上午,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被告張某家住本市紅橋區,現年32歲,是本市某廣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底,張某對被害人李某、段某某和崔某謊稱,其能在某房地產投資諮詢公司以每平方米人民幣3500元的價格購買梅江一住宅小區的二期住房。後張某與三名被害人簽訂了虛假的購房協議,並利用偽造的購房協議書及購房收據,共騙取三名被害人首付房款人民幣21萬餘元,得手後隨即逃匿。經被害人報案,警方於2008年5月13日將張某抓獲。
今日法庭上,被告人張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提出異議。張某辯稱,事情的起因並非她主動向三名被害人推銷房屋,而是三人向她提出要買梅江的房子,且事發後她沒有逃匿。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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