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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長途司機,利用低價購買的假行政罰沒收據和高速收費收據,向單位報銷被識破,警方順藤摸瓜,經過多日化裝偵查,一舉端掉已經營數月的制假『黑公司』。三名貪心司機便宜沒佔著,卻因涉嫌詐騙罪被刑拘。
3月19日上午,公安北辰分局刑偵四大隊接到某運輸公司報警稱,司機吳某、陳某、劉某三人,自2007年6月至今年3月間,使用假公安行政罰沒票據和高速路通行費票據向車隊報銷,給公司造成巨額財產損失。接報後,民警隨即展開調查。經印刷廠專業技術人員鑒定,三名司機使用的報銷票據均為假票據。在獲取大量證據後,民警將吳某等三人傳喚到刑警隊。經訊問,他們很快就交代了使用買來的假票據,詐騙報銷款3萬餘元的犯罪事實。經訊問,民警們獲悉,三人報銷使用的假票據都是從一名姓崔的中年男子處購買,每次三人都是事先用電話與崔某聯系,然後再臨時約定地點進行交易。另據了解,崔某非常狡猾,不輕易接聽陌生人的電話,更不隨便和不認識的人進行假票據交易。
辦案民警決定以吳某等三人的名義打電話給崔某,約定地點交易,但崔某非常狡猾,民警多次化裝成買主在事先約定地點等候,崔某始終沒有出現。民警沒有放棄,繼續與崔某聯系。也許是被『買主』的誠意所打動,昨日下午17時,在事先約定的交易地點,崔某終於出現在民警視線內。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崔某答應將已經制作成的部分假票據,以優惠的價格賣給民警。交易完成後,崔某轉身准備離開。還沒等他反應過來,一副冰冷的手銬已戴在他的手上。
隨後,民警在崔某暫住處收繳偽造的公安交警支隊的罰款單據,及假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通行費收據千餘張,以及大量偽造的本市各區縣交警支隊的假公章和民警印章,並在其使用的電腦內發現大量國家機關的假電子印章。
經查,41歲的崔某曾因制作、販賣偽造的票據被警方處理。沒想到,崔某不思悔改,從2007年初至今年3月間,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制作公安交管部門的行政罰沒票據和高速公路通行費等票據進行銷售,從中收取票面額度5%或10%的費用。截至昨天發稿時,崔某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被北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吳某等三名貪心司機,也因涉嫌詐騙同樣被依法刑事拘留。
(文中涉案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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