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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日報:與墨西哥乘客同時赴港的還有13位乘客有發熱的情況,我們比較關心他們現在的情況,是不是有發熱的癥狀,或者疑似病例?
陳啟偉:發熱的情況哪裡得到的消息。
上海日報:從香港那裡的。
陳啟偉:你應該問香港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
徐建光:我們目前沒有得到任何這方面的情況通報。我們和香港方面,溝通很暢通。到現在為止,我們沒有聽說乘坐東航航班到香港的乘客中有13或15個發熱情況,從正常的渠道我沒有得到任何信息。我們也會非常負責任的告訴大家,一旦有信息,一定會告訴大家。
我也可以告訴你,今天有20個和患者同班飛機的乘客會回來。今天下午1點半飛出的,3點半到的,有6個人。第二班是晚上8點香港起飛的,晚上10多抵滬,一共是20個人。我們都做了相應的預案考慮。
5、香港大公報:謝謝發言人,兩個問題,明天就是工作日了,上海會不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進行大規模的消毒,還有會不會讓大家戴上口罩,那口罩會不會作為物質儲備?
吳凡:剛纔有位記者問SARS跟這次甲型H1N1流感區別的時候,我已經告訴大家,我們目前所處的階段是准備階段,目前在我們中國沒有出現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沒有出現。我們目前所采取的措施都是預防措施,屬於常態當中的預防措施。對於您剛纔提的問題,是否會在公共場所采取突擊強化消毒措施,當然公共場所也有日常,有常態的消毒隔離措施,目前還是按常態做,但是不會出現您剛纔描述的那種情況,突擊的消毒。我想應該不會,至少我們沒有這樣的要求。
所有這些預防措施,控制措施的采取,都是根據疫情整個發生、發展階段進行的,也就是落實溫家寶總理講的科學防范的原則。
第二個問題,您剛纔講到,口罩的問題,我覺得市民在近階段已提高了自我防范的意識,這是非常好的,也說明我們的宣傳工作、健康教育工作起到了相當大的效果。對於在冬春季節,流感高發季節佩戴口罩,是我們公共衛生部門提倡的,特別是公共場所。
這類口罩的佩戴,在這裡也想通過我們的媒體,告訴我們的市民這是非常好的防范措施,同時也提醒市民注意佩戴口罩也要科學的佩戴,掌握准確的佩戴方式。
作為您剛纔提到的,口罩是不是作為應急物質儲備,在我們的應急准備方案裡邊都有所准備。
徐建光:剛纔講的口罩,藥械,器械方面的儲備,我們都做了充分的准備。還有一些預防藥,比如達菲,上海有關部門也做了積極的准備。在這裡可以告訴大家,請大家放心,我們有充分的藥械儲備,來保障和防控疫情的出現。
6、新加坡聯合早報:有一個問題,墨西哥外長指責說中國針對沒有癥狀的墨西哥人也采取了隔離的措施,是否有這方面的回應?因為我們知道大概有26個墨西哥人現在正在被隔離。對於這樣的指責有怎麼樣的回應?
陳啟偉:你這個問題可能要從兩方面回答:第一,我們現在這個措施,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五級預警的話可以采取這個措施;第二,剛纔我們疾控中心主任也講了,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到目前為止我們采取的措施都是有法可依的。
徐建光:相信他們也會理解我們的做法,這也為了他人,為了社會。其它國家也會采取這樣的措施,這是對社會、家庭、個人負責任的做法,我相信他們也能理解。
7、臺灣中央社: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今天開始對疑似病人有日報告和零報告,如果沒有做報告的時候,相關的懲處是什麼?第二個問題,對於仍滯留在墨西哥的人員,會不會進行隔離,怎麼樣處理?隔離酒店外圍安保人員並沒有戴口罩,他沒有戴口罩的原因是什麼?
徐建光:我們各級醫療機構都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的相關要求,進行相應報告,都會執行的,我們有這樣的覺悟。
吳凡:剛纔關於零報告的問題,也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明確規定了醫務人員有對傳染疾病實行報告的責任和職責,這是義不容辭的。衛生部明確規定把甲型H1N1流感納入到一類報告,醫務人員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是責任報告人,根據這個法律,如果不報告的話,各位記者可以讀讀這個法律,按照法律的程序,對他會有相應的懲處。如果大家想問具體的懲處是什麼,要看不報告以後涉及的後果,產生的法律後果。傳染病法上有明確的規定,可以依法進行。
徐建光:我們也做了充分的應對准備。第二批航班所有的乘客和機組人員到上海,將全部實行集中醫學觀察。我們事先都已告知他們,他們也有充分的思想准備,相信乘客和機組人員一定會理解和配合。
吳凡:我可以做點補充。剛纔這位記者朋友問為什麼不戴口罩?我們可以反過來問,為什麼要戴?其實在我們醫學的概念裡邊,對於傳染病疾病,有三個概念,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未污染區。對於區域的劃分取決於對傳染病的控制。安保在大門外,屬於非傳染區,不需要戴口罩,因為他不直接接觸被留觀的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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