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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針對社會上對平均工資數據的意見,已著手進行工資統計制度改革。除已開展私營單位工資統計試點外,國家統計局也正在研究如何開展個體戶工資統計。(據5月4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
對於我國現行的工資統計制度,不僅公眾有意見,更重要的是現有制度難以適應社會發展,不得不改革。這是因為工資數據本身有重要的決策參考價值,而且身上附著不少與民生相關的制度,比如:社會保險金征收、基本養老金和退休金發放、最低工資標准、人身損害司法賠償等。如果工資數據統計不全面、不客觀,就會影響到政府決策以及相關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工資統計制度要及時改革、深層次改革,而不僅僅是涵蓋私企和個體戶的問題。
如何深層次改革現有的工資統計制度?筆者以為,必須把現有的單位統計改為崗位統計,讓不同人、不同崗位的工資都能在統計表上體現出來。據說不少國家已建立了獨立的薪酬統計調查制度,通過定期收集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信息,用以反映不同崗位勞動力的平均價位。依照這樣的制度統計出來的數據,顯然不僅是對公民個體權利的尊重,更是國家收入分配制度調整向科學化、合理化邁進的重要依據。
筆者所說的深層次改革,絕不能止步於統計制度涵蓋私企和個體戶。就從統計私企工資來說,納入統計之後,是否能全面覆蓋、排除造假,也在於改革的深度和廣度。同時,要有勇氣將一切真實的數據公開。
筆者以為,深層次改革工資統計制度,有兩層含義:一是徹底改革工資統計制度本身,二是改革與工資統計相關的制度,比如最低工資標准。一旦實施新的工資統計制度,平均工資水平就比過去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就可能影響到最低工資標准,因而最低工資標准也需要改革,不能讓最低工資標准隨著平均工資水平下降而下降。
不可否認,國家統計局一直在努力推進統計改革,比如,不同群體之間的工資差距已有統計。但是,目前的改革進度難以滿足公眾的需要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只有深層次改革纔能跟上時代節拍。(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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