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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天金商標事務所獲悉,與本市『七裡海』、『五大道』商標被搶注案相似,本市著名民間工藝『楊柳青年畫』日前也被江蘇省一名叫陸少華的自然人搶先申請。該搶注商標先是被國家商標局以『有不良影響』為理由予以駁回,陸少華隨即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商評委於2009年4月27日做出裁定,維持了商標局的駁回決定,當事人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現在還不得而知。
天津市天金商標事務所米阿前所長說,『楊柳青年畫』是我市享譽海內外的民間工藝,歷史悠久,技藝精湛。改革開放以後,經過市場化運作,更是把這一古老民間工藝與進行市場流通的商品聯系在了一起,『楊柳青』牌的『楊柳青年畫』纔更符合商品流通的市場需要。試想,如果一個與『楊柳青年畫』不沾邊的人注冊並使用『楊柳青』牌年畫,或是某一制作楊柳青年畫的企業或個人『獨佔』了這一品牌,那麼對這一具有廣泛性、公眾性、地域性的民間工藝發揚光大,是否會造成很多負面的影響呢?
米阿前說,在陸少華之後,還先後有一名叫范麗娟的外地自然人以及天津楊柳青古鎮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提出將『楊柳青』注冊為年畫類商品商標的申請,但均被駁回。事實是,『楊柳青年畫』作為一種有特殊制作方法和工藝的商品,本來應成為由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的所有具備使用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均可使用的『證明商標』,這樣纔能在保持傳統工藝的基礎上,盡量使使用做到公平、公正、有序。『楊柳青年畫』這個證明商標既不能屬於某一個人,也不能屬於某一個單位,而應由具有監督控制能力的非營利性的組織來申請和擁有,只要是在此地域內、掌握這種人文工藝的人都可以使用這個商標。
目前,本市還沒有任何一個組織出來承擔起注冊『證明商標』的工作,而陸少華申請的商標一旦走完所有行政和司法程序,將很有可能使『楊柳青』年畫商標形成『注冊真空』,或重新陷入被搶注、打官司的惡性循環中。希望這一情況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使本市的這一傳統民間工藝得以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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