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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借錢去四川什邡參加抗震救援,自稱為了還1500元的債務而盜竊。昨天上午,22歲的張啟(化名)因涉嫌盜竊罪在門頭溝法院出庭受審。
上午9點左右,張啟走進法庭,幾次回頭向旁聽席上的母親微笑。公訴人指控稱,2008年7月,張啟伙同彭某等人,3次前往門頭溝一家軸承有限公司鍛工車間盜竊軸承鋼鍛件,共盜竊2100千克,價值1.7萬餘元,銷贓後獲得約5800元。
張啟表示認罪。他說,一開始自己並不知道是盜竊,彭某等人告訴他說去撿煤。到了現場後,又告訴他那是廢鋼沒人要,他們幾個趁夜深時偷出軸承鋼鍛件,他負責把偷的東西運到院外。3次盜竊,他共分到1000餘元。
庭審最後,張啟請求法院讓他早日回到社會,『以彌補我的過錯,並盡力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
-被告自述 為了還債纔去盜竊
去年5月22日前往四川的火車票,張啟一直珍藏著。他說,四川地震後,他辭掉工作去了什邡。出發前,他湊了5000多元錢,其中有1500元是借的。
在什邡,他救治傷員、拆除危房。張啟說,半個月後,他回到北京,卻找不到工作。為了還債,他纔去盜竊。2006年,門頭溝襲警案發生後,他曾在網上發帖尋找凶手。從災區回來後,他多次參與綠野的救援活動。案發後,家人向公訴機關提供了相關物證及災區人民送給他的一根竹竿,上面刻有『獻給災區的英雄張啟』。
-檢方說法 災區證明其有貢獻
公訴人表示,被盜竊的軸承公司,沒有上鎖且沒有任何保安措施,在防范上存在過失。張啟關於盜竊原因的辯稱,可證明他的主觀惡性較小。公訴機關向四川什邡湔氐鎮龍泉村調查取證,對方出具證明稱,張啟來到該村參加救援,表現優秀,對災區恢復作出了貢獻。鑒於其對社會有一定貢獻,公訴人建議對其判處緩刑。
-庭後追訪 曾參與搜救任鐵生
綠野救援隊隊長海貓表示,張啟經常參加救援隊組織的活動,並參與搜救五中失蹤地理老師任鐵生。張啟為人友善,在救援活動中勇挑重擔、任勞任怨。
海貓說,綠野救援隊得知張啟的情況後,為了能夠盡量幫助他,特意向公訴機關遞交了一份其參加救援活動的證明,希望能夠幫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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