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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關於地震遇難人員名單公布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搶險救援階段,經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統計,我省共有68712名同胞遇難,17921名同胞失蹤。核實公布遇難人員名單,是政府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遇難同胞負責的具體體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定了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和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的辦法,制訂了依法規范的工作方案。遇難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並提供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或宣告死亡判決書等相關材料,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後,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失蹤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並提供宣告失蹤判決書,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後,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全省181個縣(市、區)中的98個縣(市、區)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目前80%以上的縣(市、區)已經完成公布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公布遇難失蹤人員名單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必須依法依規進行。當前核實公布工作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遇難失蹤人員中的流動人口身份核實困難;部分遺體發現時已無法辨認身份;緊急狀態下為防止發生疫情,對部分遺體實行集中掩埋或就地掩埋,沒有留下身份資料;部分遇難失蹤人員的利害關系人由於各種原因沒有或不願申報公布名單;宣告死亡或失蹤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基層法院申請,並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所需時間較長。災區各級政府將繼續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辦事,鄭重穩妥地做好『5·12』汶川地震遇難失蹤人員名單公布工作和最終遇難人數核定工作。
八、關於遇難學生家庭和傷殘學生救助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受災人員的救助工作中,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了特別關心和幫助,組織力量對受傷學生進行全力救治;從政策層面解決遇難學生家庭再生育、再就業等問題;把遇難學生家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對遇難學生家庭給予特殊幫助,青少年基金會、教育基金會和兒童少年基金會通過向社會定向募集資金,向遇難學生家庭發放一次性救助金等。目前,全省經審核認定的死亡學生和已經核查但尚未宣告為死亡的失蹤學生共有5300餘名,這些死亡學生和失蹤學生的家庭,已領取了政府撫慰金和社會救助金。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受傷學生中,目前已評殘並發證的有500餘名。對因災傷殘學生及其家長,省政府出臺了幫扶救助意見,采取民政救濟、就業援助、計劃生育扶助、教育援助、醫療康復和殘疾、心理救助等措施提供幫助。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分別納入城鄉低保,並分類施保;對符合當地醫療救助政策的,在當地醫療救助標准基礎上提高20%實施醫療救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幫助解決。對符合長期社會救助條件的傷殘學生,政府將負責到底,保障其生活及醫療救助。
九、關於捐贈資金接收、使用、監管情況
截至目前,我省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157.5億元。在全部捐贈資金中,省本級累計接收社會各界捐贈資金91.3億元,其中省財政接收40.8億元,含定向捐贈8.97億元;省慈善總會接收35.5億元,含定向捐贈33.8億元;省紅十字會接收8.7億元,含定向捐贈6.9億元;省教育基金會、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省光彩事業促進會、省海外聯誼會等『公募基金會』以及宗教組織等,共接收6.3億元。災區市(州)、縣(市、區)累計接收捐贈資金66.2億元,其中定向捐贈34.1億元。省委、省政府確定了『體現意願、遵循規劃、加強引導、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捐贈資金使用作出規定,對有明確意向的捐贈,按照捐贈人意向優先安排認建、認領項目;對非定向捐贈資金,全部納入省、市、縣災後重建資金,統籌安排用於恢復重建項目。
在省級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管上,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實『四個嚴格』,確保專款專用:一是嚴格資金解繳。明確省財政廳、省慈善總會、省紅十字會作為捐贈資金管理的具體部門,對捐贈資金實施專人管理、專賬核算。二是嚴格使用審批。為保障捐贈資金集約、節約使用,接收捐贈單位必須提出項目計劃,報經省政府審定同意後統籌安排。三是嚴格監督檢查。整合監督檢查力量,建立監督檢查合作機制,加強對捐贈資金接收、分配、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捐贈資金充分體現捐贈人意願和規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四是嚴格公示公告。全省捐贈資金的接收、使用情況,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www.sc.gov.cn)及時公布、公示,省紅十字會接收的捐款使用情況可進入紅十字會的網站(www.scredcross.cn)查詢,省慈善總會接收捐款的使用情況可進入網址(www.sc-cf.cn)進行查詢。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安排使用捐贈資金102.2億元。
十、關於災區重建資金監管情況
在災後恢復重建中,中央財政總計將下達我省重建基金2203億元,全省各級政府計劃安排災後重建基金412億元(其中省級財政籌集安排災後重建基金270億元),用於全省災後恢復重建。省委、省政府嚴格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包乾使用的原則,依據國家和省批准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分配重建資金。並從項目資金的下達開始,實行監管工作同步進入、同步檢查、同步審計、全過程監管,確保向人民群眾交一本明白賬。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了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平衡協調小組和重建資金監管領導小組,統籌平衡全省恢復重建資金安排,組織領導重建資金監管工作。二是強化預算管理。按照規定的支出科目、資金用途和具體規劃項目來編制災後恢復重建基金預算,並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三是強化專戶管理。災區各縣(市、區)財政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實現資金的封閉運行。四是強化專門監督。各級紀檢、監察、審計、財政密切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加強對重建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績效的監察、審計,實行全程跟蹤檢查。五是強化信息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公開信息發布平臺,及時、全面公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六是強化快查嚴懲。堅決果斷地懲治違紀違法行為,目前災區恢復重建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良好,基本做到了款物專用、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沒有發現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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