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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會成為『貧民窟』的代名詞嗎?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政府在規劃中將考慮廉租房的交通與配套設施狀況;可以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政府將通過建築質量監管若乾個程序來保證房子的質量。
由此表述可以看出,在有關部門的政策規劃中,並沒有將廉租房與低質、劣質相掛鉤,這一點應該講符合了公眾的期望。
但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卻是,從實際的社會功能定位上看,廉租房確實屬於社會福利保障的范疇,理應嚴格針對低收入群體定向而建,其性質定位決定了它不可能建成高品質的住宅。所以,如何合理確定廉租房的品質定位,合理協調與商品房資源的配給關系,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網友們對『廉租房是否會淪為貧民窟』的擔心並非沒有根據。北京的一處知名廉租房——天通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該樓盤給許多人的印象是,更像一個遠離市中心的孤島,而且生活環境並不理想,一個細節就是樓道牆壁上布滿了腳印和自行車輪胎痕跡,顯見保障住房內生活秩序的相對混亂。雖然廉租房的服務對象是低收入群體,但顯然這並不意味著僅僅提供一個遮風擋雨的『窩』,相關的城建設施和保障不僅不能寒酸,反而應該更加體貼到位。比如,低保人群中的殘障人士可能相對其他群體會更多,他們恰恰更需要優質完善的生活環境。否則,廉租房的保障功能就無法發揮到理想水平。由此而言,國內總體社會保障住房的水准仍偏低,而不是過高。
在這一方面,我國香港地區的做法值得內地借鑒。香港是世界公認的有效解決社會居住保障問題的典范,在這一地少人稠的地區,政府通過公營房屋制度解決了30%以上人口(約200萬)的居住問題,可謂成績斐然。據統計,香港政府每年都有6%左右的財政支出用於解決低收入階層居住問題,公屋的運營幾乎完全由政府包攬,無怪乎有人將其公屋制度比喻為『化解社會各種矛盾、進行再分配的工具』。當然,公屋的居住條件還是與普通商品房有區別的。比如,一般情況下,四口之家只能申請到30多平方米的一間公屋。七至八口人的家庭纔可以享有60平方米以上的三室。這說明,嚴格規范的審查制度保證了中低收入群體能夠『體面地生活』,在效率和公平之間,公屋制度雖然保障前者,但是更傾向於後者。
同樣,在建設部門與網友的交流問題中,內地廉租房的准入和分配問題也頗為引人關注。此前,『開寶馬住廉租房』現象頻遭曝光,這嚴重擠佔了公共資源,減弱了廉租房的社會保障功能。有人甚至擔心,若廉租房建設過好,這一問題會愈演愈烈。對此,齊驥此次表態稱,在保障住房的准入環節,主要通過審查、公示。在城市裡從居委會開始,到街道辦事處,然後到區級、市級,相關部門都會進行靜態的審查。表面看來,這一流程似乎比較縝密,但是是否能夠有效杜絕尋租之手有待商榷。在香港的法律中明文規定,申請公屋如果弄虛作假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此前,著名香港影星邱淑貞的丈夫就因濫用公屋資源的事件鬧得滿城風雨,而香港政府甚至因此而成立『特遣隊』,嚴格清查佔用公屋資源的問題。可見,要杜絕保障性公共資源被濫用現象,法律的威懾力與媒體的監督職能均不可或缺。文/馬紅漫據《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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