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韓國《朝鮮日報》12日報道,韓國一名結婚10年多的男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原因是自結婚以來從未與妻子有過性生活,但法院判決稱:『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再做努力。』
1999年5月結婚的A某婚後和妻子一同前往美國留學。在他人眼中二人恩愛有加,但丈夫A某曾向自己的父母透露說:『結婚以後,一直沒有性關系。』於是持有『傳宗接代』想法的父母開始回避兒媳。A某因此與妻子一起放棄學習,再沒有回美國,並以妻子自結婚以來一直拒絕過性生活為由,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但首爾家庭法院駁回了離婚訴訟請求。法院稱:『對沒有性關系這一點表示認可,但在婚姻生活持續這麼長的時間裡,丈夫沒有特別向妻子提出問題也是事實。在沒有性關系的情況下,其間婚姻生活一直都很圓滿,從這一點來看,沒有性關系不能成為離婚理由。』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