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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3日刊發《違法旅游經營潛伏高校》一文後,引起了本市大學生讀者的強烈關注。他們紛紛打來電話反映被校園違法旅游經營者欺詐的經歷。本報在此也呼吁廣大在校大學生提高自己的法律維權意識,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在本市某大學攻讀經濟法學碩士的小王(化名)告訴記者,在校園看到旅游廣告後,她於今年4月24日與本市『愛之旅旅行社』簽訂了一份國內旅游組團合同,線路為泰山、大明湖、趵突泉兩日游,價格235元。合同中包含景點門票、導游費、保險費及住宿費等。
小王告訴記者,在五月一日出發當天,該旅行社組織的5輛大巴分別在天津師范大學、天津大學等學校門口接了近250名學生,滿心歡喜的她踏上了這次『旅游欺詐』之旅。
據小王介紹,她在游覽濟南趵突泉、大明湖兩地時,『愛之旅旅行社』通過編造學生證可獲得購票優惠的謊言,誘使小王花了70元購買了兩處景點門票,但該旅行社在合同中並沒有明確說明上述兩處景點門票費用由誰付。在泰安的旅行中,旅行社隨行人員還向游客高價出售雨衣、手電筒等登泰山的必備物品。
另外,在登泰山時,同行的一游客被山上的碎石砸傷了左腳,旅行社隨行人員得知後並未立刻趕往現場施救,事後也並未積極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安撫受傷游客,反而服務態度變得惡劣。
此外,合同中明確注明住宿標准為4人間,但實際住宿條件十分惡劣:招待所原為浴池,房間內散發腐敗臭味,所用被褥也未包裹被罩,衛生條件極差。
昨天下午,記者在了解了詳細情況後,立刻向本市旅游質監所反映了該情況,旅游質監所隨即展開了相關調查。目前已核實,『愛之旅旅行社』並無相關許可,屬非法經營,也沒有相關經營旅游線路的任何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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