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些重點大學在所在地的招生比例一度高達50%以上,個別高校甚至達到70%。教育部對此明確要求,部屬高校要爭取逐步將所在地生源控制在30%以內。從目前各地高校公布的2009年高考招生計劃來看,許多重點大學都壓縮了在所在省市的招生計劃。(據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
全國性的部屬重點大學,生源卻高度本地化,淪為某種程度上的地方性大學,這一現象的不公平不合理性顯然有目共睹——既加劇了高考招生資源分配的不合理不公平,又妨礙和損害了受教育權平等這一憲法權利。因此,各地部屬重點高校遵照教育部的要求,逐步縮減本地招生計劃,是值得歡迎的。
不過,具體到『30%以內』這個教育部提出的部屬高校控制本地生源目標和標准,筆者以為,從目前的高等教育現實來看,又並不是沒有可議之處。這突出表現在:此一目標顯得太過『一刀切』,並沒有充分考慮到當前我國部屬重點高校在不同省(市、區)之間分布上的嚴重不均,以及各省(市、區)本身人口狀況和對高等教育需求的巨大差異性。
查看教育部網站上公布的直屬高校名單,不難發現,在全部七十多所教育部直屬高校中,有的省市所佔比重極高,如北京一市便有23所,幾近全部名單的三分之一。而有些省市的比重卻極低、甚至乾脆為零——連一所也沒有,如作為我國人口第一大省的河南,便沒有一所教育部直屬高校。這種嚴重不均的重點高校分布狀況,再加上各省(市、區)人口的懸殊——高考考生數量必然同樣懸殊,以簡單的本地生源『30%以內』的『一刀切』政策執行,其推動教育公平、高考招生公平的真正效果勢必會遭到懷疑。
所以,筆者以為,在重點高校資源分布嚴重不均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之前,特別是在教育部直屬重點高校還不能做到按各省人口比例制定招生計劃之前,控制本地生源、祛除地方化的目標和標准,不宜簡單『一刀切』,而應更加靈活和有針對性——比如,對於直屬重點高校高度密集而人口又相對較少(考生數量也相應較少)的地方,應制定更加嚴格的控制本地生源目標和標准,比如5%甚至更低,而對於那些直屬重點高校稀缺而人口眾多(考生也相應更多)的地方,則不妨制定更為寬松的本地生源控制目標和標准,如在一定時期內暫時允許其超過30%比例招收本地生源。
如此一來,我想,不僅促進教育公平、招生公平這樣一個控制本地生源的根本目標,能夠更充分真實地實現,而且也有助於遏制近年來令教育部門倍感頭疼、防不勝防的『高考移民』等扭曲異化的高考現象。(張貴峰)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