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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羅彩霞』這個名字被全國的新聞媒體反復提及。湖南省邵東縣學生羅彩霞被當地公安局政委女兒王佳俊冒用,失去了大學錄取通知書,無奈復讀一年;2009年,即將畢業的她又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
就在社會各界熱烈討論『羅彩霞事件』的同時,一些人正在為維護羅彩霞的合法權益緊張忙碌著,他們就是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的潘強律師和他的同事們。潘律師告訴記者,羅彩霞的案子律師案頭工作早已完成,目前已經進入立案過程。
在天津,提起擊水律師事務所,說起潘律師,總有講不完的傳奇故事。『謝曉榮血凝案』『宮白羽後人訴單田芳著作權糾紛案』『吉林通化串子案』……潘強和他的擊水律師事務所在全國出了名,越來越多的案子找上門來。
13年前,老潘成立擊水律師事務所的時候,在河北飯店五樓,只有兩間辦公室,辦公面積只有30平方米。開業當天有一位領導講話說:『祝福擊水所「大發財源」。』那時候老潘不假思索地說:『我們一定會大發財源,我們一定會把擊水所辦成天津市的知名律所。』老潘回憶起當年,不禁覺得好笑,換成今天的自己一定不會那麼『張狂』。如今,河北、南開兩所,執業律師40人、實習律師18人、行政人員10餘人,一共70餘人的律師團隊,每年千餘件代理案件,那位領導的祝福果然變成了現實。
誰說律師行業飽和了?
這幾年,參加全國司法考試的人多了,拿到執業資格的律師多了,『沒活兒乾』的律師也多了。特別是剛剛入行的年輕律師,缺少案源成了他們共同的煩惱。
『有人說律師行業飽和了。要我看,恰恰相反,人民群眾需要真正辦事兒的好律師,律師行業大有可為。』老潘不是唱高調,『擊水所最大的特點就是永遠不缺少案源。』據統計,擊水所每個月網上諮詢多達兩千人次,當面諮詢的有400多件,每年代理案件一千餘件,再年輕的律師在擊水所也能有案子做。慕名而來的不僅僅是當事人,還有全國各地的律師。
增加案源,老潘有自己的法寶,說起來也簡單:重視諮詢。擊水所有嚴格的諮詢回訪制度,要求律師的諮詢不僅要讓當事人聽懂,還必須達到當事人滿意。一次回訪中,一位諮詢人表示對律師講解滿意,但對收費不滿意。老潘調查後發現,當天的諮詢律師多收了人家20塊錢,於是趕緊電話道歉退錢。諮詢人沒空來取,老潘就讓工作人員給送去。20塊錢不多,信譽這東西卻無價。
還有一次,一位當事人通過媒體找到擊水所諮詢。見面後律師們發現當事人是一位聾啞人。這是一次奇特的諮詢,無聲卻感人。鄭曉雲律師與諮詢人用紙筆對話,密密麻麻地寫了好幾頁,直到諮詢人不住地點頭。
『下裡巴人』更需要法律保護
擊水所一年做一千餘件案子,忙忙碌碌,卻不是最賺錢的律所。圈子裡都知道,做律師這行,想賺錢的都去接經濟案子,遇上大標的,做上兩三件可以休息一年了。
『法律服務如果也分級的話,為企業服務做經濟案子,可以算是五星級。五星級的客戶,五星級的回報。但如果所有的律師都只提供五星級服務,那就會有很多人得不到服務。』站在維權第一線,老潘十幾年來接觸最多的還是無權無錢的普通人,正是這些處在社會最底層的工人、農民,纔是最需要律師的人。
有一個在天津打工的農民工,上班途中被汽車嚴重撞傷後失去了勞動和生活能力。然而某區勞動局給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卻認定他發生事故的時間不合理,所以不能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農民工的妻子通過信訪途徑聯系到了擊水所,律師充分調查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律師的積極努力下,法院認為不認定工傷於法無據,最終撤銷了《工傷認定決定書》。
2005年,一位83歲的老太太坐在某大學校車上等司機。一位精神病患者冒充司機啟動了校車,校車尾部撞在學校門柱上,老太太五根肋骨骨折。老人慕名找到擊水所,將大學和精神病患者監護人一同訴至法院。老潘與所裡律師分析後認為,兩被告不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建議老人撤訴,之後重新起訴,只訴某大學違約。遺憾的是,老人沒有聽從建議。最後,法院判決,被告某大學與被告精神病患者家屬應按二八比例分責,由於精神病人一方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只得中止執行,勝訴判決成為『法律白條』。
從法律和合同角度講,擊水所沒有過錯也沒有違約。但老潘總覺得沒能說服老人撤訴後重新起訴是個無法彌補的遺憾。『作為律師應該在乎別人的評價,應該在乎無權無錢無勢的小人物的評價,應該在乎這些小人物內心深處的評價。律師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內心的安寧,但這次我們感到內心的不安了。』老潘決定在精神病監護人的賠償款執行到位前,每個月由律師事務所援助老人1000元,直到她得到應獲賠償金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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