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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一定好』這句競選口號還言猶在耳,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已經上任一周年。盤點馬英九近一年表現,最重要的政績莫過於兩岸關系打破僵局,兩岸政策的軸線紮穩後,經貿等方面也逐層鋪開。
臺灣《聯合報》最新民意調查發現,馬英九聲望止跌回穩已昇至五成二,僅次於去年就職時的六成六,民眾重拾對馬個人領導能力的信任。五成三民眾肯定馬團隊表現較民進黨執政時好,展望未來施政表現,多抱持樂觀期待,五成一民眾相信會更上層樓。
【兩岸篇】
兩會恢復制度化協商
好事接踵而來
馬英九去年5月20日上任後,重申『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堅持『九二共識』模式,並遵循『先經濟後政治』的思路,構建兩岸互動基礎。在雙方共同努力下,臺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去年6月得以在北京恢復中斷了9年的協商,隨後海協會長陳雲林首次訪問臺灣,成為震動海內外的大事。
至今,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已經舉行過3次會談,共簽署9項協議,發表1項共同聲明。大陸游客赴臺、兩岸三通直航、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合作等事項陸續推動,兩會正式進入制度化協商階段。
第三次陳江會後,好消息更是接踵而來。臺股猛漲,創十年高峰,大陸赴臺游達到甚至超過預期中的每日3000人目標,出口最艱困時期也已經過去。
與此同時,兩岸關系的改善也給臺灣采取的『活路外交』帶來突破。臺灣今年獲邀以『中華臺北』名稱的觀察員身份出席世界衛生大會,38年來首次敲開大門。時間點上連串巧合,都成了馬英九就職一周年的大禮。
臺灣政治大學18日在臺北發布的一項民意顯示,有62%的民眾認為,馬英九上任一年來,兩岸關系變得比較緩和。《中國時報》最新民調也顯示,認為兩岸關系友好的臺灣民眾比例達五成七,創下歷史新高。
『成績單』豐厚
重大政策措施一覽
交通運輸
2008年6月13日,第一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協議》。規定包機時段為每周五至下周一,每周各飛18個往返班次。大陸團計劃每天3000人次為限,自入境次日起在臺灣停留期間不超過10天。
2008年6月19日,『小三通』正常化開始陸續實施。全面開放臺灣民眾、外籍人士、陸籍配偶子女『小三通』;適度開放大陸人民『小三通』;簡化人員出入程序;貿易及航運便捷化;實施澎湖常態化『小三通』。
2008年7月4日,實施兩岸周末包機,開放大陸客赴臺旅游。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及《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於12月15日正式實施。開通臺灣海峽北線直通航路,實現平日包機,大陸增加16個航點,每周飛108個往返班次,合作經營貨運包機,每月60個往返班次。兩岸資本在兩岸登記的船舶經許可後可以直航。兩岸郵政可以直接運遞,增加兩岸郵件封發局數目,郵件查詢可直接聯系。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開通兩岸定期客貨運航班,每周客運航班增為270班,貨運航班增為28班,大陸新增21個航點等。
經貿往來
2008年6月26日,放寬兩岸證券投資。外國投資基金免出具非陸資聲明書;開放臺港ETF相互掛牌、香港交易所掛牌企業入臺第二上市(櫃)、赴大陸投資證券期貨業。
2008年6月30日,實施人民幣兌換業務,修訂《臺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及相關子法。
2008年7月31日,通過海外企業入臺上市方案,8月14日正式實施。放寬海外企業入臺上市資格及籌資用途限制比例等。
2008年8月1日,放寬大陸投資金額上限及審查便捷化。放寬廠商赴大陸投資上限(由40%放寬至60%,在臺設立營運總部或跨國企業不設限);簡化投資審查程序(如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采取事後報備,於投資實行後6個月內申報);個案每逾5000萬美元,進行專案審查;建立關鍵技術與資金審查機制。
2008年7月3日,通過『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比率』規定,9月12日正式實施。
2008年10月16日,香港貿發局入臺設立臺灣分公司,創下香港特區政府半官方機構入臺設立辦事機構首例。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同意簽署三項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同意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同意展開市場准入協商,推動雙方商業性金融機構互設機構。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陳江會發表共同聲明,達成共同推動陸資入臺共識,臺灣速頒法規。大陸積極支持陸資入臺,雙方建立溝通機制。
2009年5月2日,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入臺投資證券期貨市場,公布《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文教交流
2008年6月30日,開放兩岸媒體相互駐點,采訪正常化。恢復新華社及人民日報社入臺駐點采訪;放寬在臺停留時間至3個月,並可延長一次;簡化申請入臺手續;開放5家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入臺駐點。
2008年7月3日,放寬縣市長赴大陸交流。縣市長在對等尊嚴原則下,可申請赴大陸參加與縣市政業務相關的交流活動或會議。
2008年7月31日,大陸專業人士申請入臺的行政作業時程,由2個月縮短為1個月。
2008年10月24日,大陸學生入臺研修時間由4個月延長為1年,采取總量管制,每學年上限1000人。
2008年11月3日,大陸人士可以赴金門、馬祖、澎湖就讀島內大學開辦的推廣教育學分班,放寬島內大學赴大陸辦理推廣教育。
2008年12月4日,有限度開放陸生入臺就讀、放寬大陸學歷采認。
2008年12月30日,放寬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赴大陸交流及大陸高階政府人員入臺參訪。
民眾權益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協議規定重大事件及時通報,建立重大事件協調機制,建立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協助受害人求償。
2008年12月11日,臺當局『行政院會』通過保障大陸配偶權益,全面放寬陸配工作權,取得身份證時間縮短為6年,強制出境前召開審查會,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取消繼承不得逾200萬元限制,長期居留者可繼承不動產。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陳江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共同打擊重大犯罪,建立文書送達、罪贓移交、罪犯送返等司法互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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