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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煙草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利用負責煙草調配等工作便利為他人謀利,以此收受賄賂6萬餘元,且其家中另有260餘萬財產來源不明。日前,該主任因犯有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南開區法院並罰。
中年男子劉某自2001年底擔任一家煙草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該科煙草調配、銷售等全面工作。2005年至2007年間,劉某受其友宋某之托,利用自己負責煙草銷售工作的職務便利,向一家大型超市調配銷售香煙。超市遂以煙款優惠3%的價格,通過宋某將所購進的香煙銷售給由劉某提供的煙販牛某等人。其間,牛某將其妻名下的銀行卡交給劉某,並將銷售香煙的差價款6.2萬元續存卡內,劉某先後將該款取出自用。此外,法院另查明,劉某及其家庭財產中,尚有價值人民幣268萬餘元的財產明顯超出其合法收入,且其未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該部分財產已被檢察機關封扣。
根據以上事實,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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