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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20日訊
2009年寧波市高中段招生加分政策昨日出臺。不同於去年的是,駐地部隊團以上乾部子女加20分政策今年取消。
加分類別分政策性加分和競賽獲獎類加分兩大類,競賽獲獎類加分指由教育行政部門(寧波市或浙江省)組織或認可的各類競賽活動中獲得一定獎項或有特長的學生給予加分錄取。考生在同一類別中具有多項加分條件,按最大一項的加分分值計入高中段招生考試成績總分,不累計加分;兩大類別加分合計不得超過20分(含20分)。
政策類加分歸僑、華僑子女,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籍考生憑市僑辦證明,臺灣省籍考生憑市臺辦證明,少數民族考生憑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證明,加6分投檔。
2009年現役軍人子女加6分投檔;榮立二等功或三等戰功以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聯合及以上表彰、因公犧牲或致殘六級以上、從事飛行或潛艇等艱苦工作的軍人子女加20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進行加分。
革命烈士子女(憑市民政局證明)加20分投檔。
競賽類加分 體育:初中階段起至2009年5月9日止參加城運會、省運會(指所有項目)或參加由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8分。
初中階段起至2009年5月9日止參加市運會或參加由市教育局和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列入計劃的全市中學生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6分。
藝術:2006年12月-2009年3月,獲省教育廳頒發的藝術特長水平A、B級證書者加6分;獲小B級證書者加3分。
科技、勞技、計算機類:
一、省級以上比賽加分范圍和幅度:初中階段起至2009年5月9日止參加由省教育廳主辦的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一等獎的加8分,二等獎的加6分。
二、市級比賽加分范圍和幅度:初中階段起至2009年5月9日止參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和市科協聯合主辦的中小學航空航天、航海、車輛模型比賽,中小學生計算機程序設計競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小學生漢字縱橫碼輸入比賽,中學生勞動技術操作比賽,獲一等獎的加6分。
三、2009年高中段招生市教育局確認的競賽活動項目: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發明及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寧波市中小學生航空航天、航海、車輛模型比賽;寧波市中小學生計算機程序設計競賽;寧波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發明及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寧波市中小學生漢字縱橫碼輸入比賽;寧波市中學生勞動技術操作比賽。
加分學生需公示7天
按規定,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學生名單都要在學校集中公示7天。審核手續辦理日期5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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