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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5月20日訊
記者昨天從溫州市征兵辦公室獲悉,根據規定,今後應征入伍服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將獲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學年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市征兵辦相關人士透露,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日前聯合發布了《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國家對大學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按國家規定的學制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享受這一政策的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應屆畢業生包括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部隊招收的大學畢業生乾部,以及從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隊參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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