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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天津市志願服務組織和注冊志願者激勵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近日出臺,該制度被稱為志願者儲蓄愛心的『時間銀行』。至此,志願行為載入『愛心檔案』,褒獎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者有了制度保障。
《制度》指出,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志願服務站負責志願者志願服務的派遣、記錄、認定。記載志願者服務的時間、地點、內容、結果及相關情況,准確記入志願者個人志願服務檔案,並報街(鄉鎮)和區縣志願服務組織備案。
注冊志願者在異地的義工服務時間,由該地志願服務組織出具證明,仍由注冊地進行統計,記入志願者個人『時間銀行』。街(鄉鎮)志願服務組織是基層志願者義務奉獻時間的最終認定機構,負責對志願者志願服務記錄的核准。
《制度》明確規定,依據志願者個人的『時間銀行』記錄和志願服務組織的業績,每三年進行一次考核認定。優秀志願者和先進志願服務組織量化考核以小時、元為計算單位。志願者注冊後參加志願服務三年累計達到600小時、800小時、1000小時;捐助資金在6千元、8千元、1萬元;志願服務組織或單位捐助資金在6萬元、8萬元、10萬元以上的,分別授予優秀志願者和先進志願服務組織銅獎、銀獎、金獎。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志願服務組織和優秀注冊志願者予以表彰、頒發證書、證章,並將受獎情況書面通知所在單位。
被評為優秀志願者的個人,建議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錄取和聘用。建議有關部門對具備一定志願服務工作經驗和有專業技能的優秀志願者,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合格,優先聘用為職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自身需要幫助的,由個人填寫救助申請書,社區志願服務站簽署意見,上報街(鄉鎮)審批後實施必要救助。轄區志願服務組織從受助者『時間銀行』中支取所需時間,同時鼓勵受助者贊助他人,回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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