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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的和平區檢察院,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傾注真情幫教失足未成年人取得顯著成效,率先在全市建立的『青少年維權崗陽光幫教基地』至今已十餘年,百餘名在這裡接受教育的失足未成年人無一重新犯罪,受到家長和社會的廣泛贊譽。
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幫教和預防工作,和平區檢察院專門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的未成年人維權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熱愛並善於做這項工作的檢察乾警,負責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同時建立青少年維權崗陽光幫教基地,率先實行『訊問未成年人,監護人在場旁聽制度』『不起訴案件聽證制度』『失足未成年人心理關懷制度』等,保證工作規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