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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等9個部委聯合發文,要求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通知還要求,政府投資項目屬於政府採購的,除需要採購的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等法定情形外,應當採購本國產品。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必須在採購活動開展前,按照國家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覈同意。(6月15日《中國經濟週刊》)
國家部委這次算是以實際行動支持了國貨,但是反過來想一想:買國貨還需要發文要求嗎?爲什麼大到政府採購的汽車,小到老百姓的家用電器都偏向外國貨呢?
觀察一下我們周圍的生活就知道,那些人們耳熟能詳的大品牌幾乎都是外國貨。進入家電賣場,售貨員會主動告訴你某品牌的國產家電實際上用的是“外國芯”,或者是外國的核心技術,並以此爲賣點。想必很多老百姓都有這樣的心理:外國貨品質讓人放心,而且就算出了問題,廠家也會有一系列服務措施,不會藏着掖着。
某些產品的廣告詞宣稱“只選對的不選貴的”,但在現實中很多國貨雖然不貴,質量卻堪憂。最典型的例子要數去年的三鹿奶粉,傷害了無數買不起進口奶粉的普通家庭。號稱免檢產品的大品牌尚且如此,消費者“崇洋媚外”也就不足爲奇了。
筆者認爲,很多國貨與外國貨的差距,往往不是技術和資金的問題,而是“誠信”二字。國貨中也不乏質優價廉的佼佼者,無不是以自身的品質贏得了市場。中國人的愛國心是真實的,但市場纔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而國貨只有做到自強自立,產品質量、市場服務等經得起考驗,才能夠真正贏得消費者的信賴。可以說,政府對國貨的扶持和保護只能授之以“魚”;國貨想要有“漁獵”的本領,必須需要使自身得到發展強大。支持國貨,不能光靠政府發文要求購買,民族品牌的自立自強纔是更爲重要的。(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