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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們是河東區新開路巨福新園的業主。我們小區內有些沒有固定機動車車位的業主,爲了方便自家停車及搶佔停車位,私自在小區內的公共通道上任意安裝固定車鎖,使原本規劃整齊的公共通道上遍佈“障礙物”,給小區居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尤其在夜間,老人和兒童很容易被這些固定車鎖絆倒。這種行爲嚴重侵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並且這種缺乏公共意識的行爲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爲此,我們曾多次找到小區的物業公司反映這一情況,希望物業管理人員能夠出面進行協調,但至今物業方仍然沒能出面制止這種行爲,也沒有拿出一個行之有效的機動車停放方案。在此,我們希望藉助貴報呼籲一下:希望小區內的廣大業主能夠自覺維護社區居住環境秩序,不要因爲一己私利而侵害到其他業主的利益。同時我們也希望物業公司能夠發揮他們的作用,擔負起維護社區環境秩序的職責,爲廣大業主營造一個安全、整潔的居住環境。巨福新園部分業主
遍地車鎖存隱患
接到河東區巨福新園小區業主反映問題的來信後,記者於6月3日下午來到該小區實地瞭解情況。記者看到,巨福新園內確實存在大量設置不符合規範的固定車鎖,這些車鎖遍佈於小區的各個角落。有些是設置在當初開發建設單位規劃預留出的指定停車位上,以路面上劃出的停車線爲依據;其他很大一部分則是被安裝在小區的公共通道上,有的甚至索性被安裝在明確標有“消防通道”字樣的區域內。每隔幾米便出現這樣一個固定車鎖,且設置雜亂無章,在夜間光線不足的情況下,的確會給居民出行帶來安全隱患。
違規業主也無奈
記者現場隨機採訪了一位自行安裝了固定車鎖的業主李女士。李女士無奈地告訴記者:“過去小區業主的私家車沒有現在這樣多,當初規劃的停車位也十分有限。如今購車早已成爲一種趨勢,業主停車難的問題也就應運而生了。像我們這樣沒有固定車位的業主,小區裏沒地方停車,把車停放到小區外面又總感覺不放心。如果爲此花費一筆額外費用把車停放到外面的停車場,既不划算,取車也不方便,無論如何都不如放在自己‘眼跟前兒’踏實。我看別的業主都在路面上安裝固定機動車車鎖,也就跟着安了,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物業干預收效甚微
隨後,記者撥通了該小區華海物業有限公司的電話瞭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小區目前之所以遍佈固定車鎖,停車秩序混亂,主要是由於該小區的私家車擁有量不斷攀升,原先規劃的停車位數量已遠遠無法滿足目前業主的需求。針對這種情況,派出所、業委會及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曾聯合起來清除過一部分安裝不符合規範的固定車鎖,但效果並不顯著,有些業主仍然我行我素繼續安裝。物業公司負責提供日常的衛生、保安、綠化及維修等四項服務內容,而對於業主擅自安裝車鎖的行爲,他們只能採取勸阻及說服教育,而沒有更好的措施予以制止或是強行拆除。他們呼籲廣大業主自覺提高公德意識。
華海物業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河北區房管局物業辦公室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對巨福新園業主上述行爲的處理,應屬於行政管理部門的主管範圍和執法範疇,而物業管理企業的職責是根據物業服務協議和業主委員會的授權,爲物業的正常使用提供服務,它本身並不是相關權利義務的承受體。業主出現違規行爲時,物業公司的法定義務是勸阻、制止業主的相關行爲,並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當某些業主的行爲損害了相鄰方或其他業主的公共利益時,一般可建議特定相鄰方或代表公共利益的業主委員會,提起民事訴訟。
小區停車誰來規範
小區內的停車秩序究竟應該由誰來規範和維護呢?記者與公安交通管理局河東支隊取得了聯繫。據介紹,交管部門只負責對公路道路上的違章停車問題進行處理,而居民社區內的停車問題不屬於交管部門的管轄範圍之內。隨後,記者又向公安消防局河東支隊諮詢,瞭解到根據最新修訂的《消防法》規定,居民停車佔用消防通道的問題應該向社區所屬的當地派出所進行反映,同時,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公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記者又與巨福新園小區所屬的公安河東分局春華街派出所取得了聯繫。在春華街派出所的協調下,目前華海物業公司已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河北區房管局進行了彙報,等待解決辦法。
根治難題尚需良策
隨着社會的發展,本市原有的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定額指標已不能滿足市民的現實需求,特別是小區停車難的問題,已成爲近年來社會焦點問題之一。《天津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標準》已於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對居住區的停車指標進行了細化,要求新建和改擴建的居民區要合理設定車位,小區內地面停放車輛的數量不能超過小區總車數的15%,其餘車輛全部轉入地下停車場或停車樓,這樣就解決了小區停車難問題。但對於更多的“老”的小區停車難的問題,有關部門表示,他們正在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