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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市民都有防控傳染病義務
從有疫情地區回津應該自我觀察7天
因未如實登記,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給予北京市第14例患者警告的行政處罰,這是北京市首次對甲型流感患者進行處罰。天津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只有每一位市民都積極參與與配合,甲型H1N1流感纔能真正做到可防、可控、可治。
市衛生局建議市民,如果近期從有疫情的國家和地區回津,應該對自己的健康狀況觀察7天,7天內不要參加聚會或走親訪友,並要保留好登機牌和所乘交通工具票據。居家觀察期間,要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同時,要保證睡眠充足、營養膳食和堅持鍛煉。另外,也要注意家庭成員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一旦在7天內出現癥狀,要立即就醫。如果看到媒體在尋找同航班、同車次的密切接觸者,一定要及時與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聯系;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作息規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每位公民都有及時報告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義務,也有接受疾病控制部門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樣本采集和醫學觀察與隔離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