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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小李是蕭山瓜瀝人。天很熱,小夥子就在鎮上閒逛納涼。半夜三更,正好經過鎮上的一家網吧。他看見網吧門口停着一輛黑色的電動車,車子挺新挺帥氣的,沒鎖。也不知是哪裏冒出來的念頭,小李居然把車推着就往家裏走。
李媽媽也沒睡呢,見兒子推了輛車回來,不禁好奇。“哪裏來的?”媽媽問兒子。小李禁不住媽媽再三詢問,就從實招了。“你……你這個不爭氣的……”李媽媽一聽,火冒三丈,要兒子馬上把車子還給失主。紅着臉的小李在車上東找找西看看,最終在車子後座的儲物箱裏發現了一張購車發票,上面寫着失主的電話。“好好好,我還給人家,你別說我了嘛。”聽兒子這麼一說,李媽媽這纔回屋睡覺去了。
小李覺得,如果就這麼還了車,自己的面子實在掛不住。於是,他自作聰明地想出了一個餿到家的點子。“我是夜巡隊的,你的電動車在我這裏,是我在巡邏的時候找到的,拿450元好處費來換。”
哪有正規的夜巡隊會有這種收好處費的要求?失主馬上聯繫了真的夜巡隊。一上門,小李可傻眼了。
他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