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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常智餘6月22日表示,爲鼓勵公民舉報官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將予以重金獎勵,一般按照舉報所涉事實追繳贓款的百分之十以內發放獎金,數額高達二十萬元人民幣甚至更多。(據6月22日新華網報道)
如何拓寬百姓的舉報渠道,培養百姓對反腐部門的信任呢?湖南省檢察院重獎舉報人,顯示出的反腐決心與力度,值得肯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一定意義上講,高達數十萬元的獎金確能調動公衆的舉報積極性。同一天,媒體報道,檢察機關全國統一舉報電話“12309”正式投入使用。筆者期待,檢察機關重拳打擊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活動,成爲激活公衆舉報熱情的催化劑。
但是,重獎之下,公衆的舉報熱情到底有多大呢?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貪污賄賂具有相當大的隱蔽性,掌握確切貪污犯罪線索的知情人多是業內人士,甚至與被舉報者是上下級關係,舉報身邊的貪腐分子無疑需要承受相當大的風險與壓力。舉報人壞了那些貪腐分子的“好事”,他們一旦知道舉報人的真實身份,很可能會按圖索驥,報復舉報人。事實上,由於對舉報人缺乏必要的保護,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的教訓不少。
筆者在對舉報人表達敬意,爲檢察機關重獎舉報人叫好的同時,也爲舉報人的命運擔憂。因此,無論是從反腐倡廉、打擊犯罪分子,還是從消除舉報人顧慮的角度講,保護舉報人的切身利益顯得十分迫切與必要。如果舉報人的生存權利與人身安全沒有保障,即使百姓都懷有一顆正義的心,即使檢察院開出的獎金籌碼再誘人,絕大多數人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他們根本不具備向檢察機關舉報貪官的“能力”與膽量。
因此,筆者以爲,檢察機關不僅要兌現重獎承諾,保護舉報人的積極性,而且要確保舉報人安全。在舉報人舉報之初,就應該評估舉報風險等級,及時啓動舉報人保護程序,不能等到舉報人受到威脅以後再談保護。(葉祝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