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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學生,就得上考場。全國縣委書記和縣級公安局長大輪訓剛一結業,作爲課堂案例的羣體性事件,就在湖北石首再次成爲令人痛心的現實。這場大考,令當地基層政府處置羣體性事件的方式與能力暴露無遺。
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荊州石首市發生因酒店廚師非正常死亡導致的數萬羣衆圍堵事件。一個單純的自殺或者他殺事件,歷經3天拖延不決,民怨積聚80小時不得疏解,小事終成大事,最終演變成官民互耗、民心與政府公信力雙雙受害的困局,實在讓人不解。
按說應對此類突發羣體性事件是有教訓的,比如2008年甕安“6.28”事件,經過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總結出3條教訓,甚至被當作經驗四處推廣。遺憾的是,甕安的經驗,在石首沒用上。
比如信息要透明。直到事發第三天,石首市政府網站纔在19日發佈題爲《我市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消息,短短數百字語焉不詳,尤其是“衆多不明真相的羣衆……設置路障,阻礙交通,圍觀起鬨”一句引人聯想,卻又讓人不明所以。信息透明要快,要跑在謠言前頭,但不可奢望跑在網絡視頻前頭;信息透明要全,不是隻宣佈事實,而是要擺出事實,更不是“我說的就是真相”,而是要認真傾聽民間的聲音。
比如啓動輿論監督。對事發後“斷網”“斷電”等封鎖消息、迴避媒體的傳言,當地政府並未作出澄清,致使小道消息流行。沒有輿論監督驅散陰霾,公衆疑雲就越是聚集。明智的政府應該明白,公開媒體報道雖然有自我監督自縛手腳之虞,但也有平息謠言引導輿論之效。
比如啓動問責制。整個石首事件始末,不聞當地官員聲音,其中是否有不作爲、亂作爲現象不得而知,向誰問責、由誰問責更是無從談起。
甕安事件留傳下來的好經驗還有很多,“主要領導幹部第一時間到羣衆中間傾聽羣衆呼聲“ “不要隨意動用警力”。石首的做法卻是相反。“數萬羣衆”好像自娛自樂般聚集了3天,沒有官員到場記下他們的訴求,沒有官員現身與民意對話和談判,取而代之的是,警察力量再次被推向衝突的前沿,肩負着以強制力解決問題的重任。
習慣於壓制,想不起對話;習慣於“宣佈真相”,不負責“回答質疑”;習慣於動用警力,不擅長運用媒體……石首事件讓我們不能不感嘆人的慣性思維頑固異常,處事只憑本能,而不按章法。各界對羣體性事件談之色變,但對於一些地方主政官員而言,事到臨頭往往本能地使出駕輕就熟的傳統手法,事前不用費腦筋,事後又不用負責任。
所以,少了“不及格就有懲罰”的壓力機制,上過培訓課的官員一上考場,還是會被打回原形,照樣按老思路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