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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臨海原城管執法局局長程凌徵是以寫反腐小說聞名的作家,寫作出版了多部反腐小說,卻因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0餘萬元而被捕。在懺悔書中,程凌徵說走到今天的地步,是因爲自己不懂法,法制觀念淡薄,在金錢、友誼、人情面前,沒有把好關,他沒意識到收下屬這麼點錢是受賄。(據6月30日《都市快報》報道)
大凡貪官落馬,總會在懺悔書裏留下“不懂法,法制觀念淡薄”之類的話,以示其貪腐爲偶然因素,純屬主觀無意。要說別的貪官拿“不懂法”做藉口,還在公衆意料之中。但是一個以寫反腐小說聞名的作家兼官員,仍拿“不懂法”做擋箭牌,就令人啼笑皆非了。程凌徵寫了20多部小說,其中反腐題材佔了一定比例。一部28萬字的《位高權重》,很短時間就完成,即可知其寫作經驗之豐富,對反腐題材把握之準確。
小說比其他文體難度大些,需要具備生活體驗、邏輯思維、組織架構、人物性格等等各方面要素,方能寫出一部出色的小說。既然有多部反腐小說的寫作經驗,相關法律知識是必備的,焉能不知貪污受賄的基本常識?這就與反貪局長貪腐的情況一樣,純屬明知故犯。當然了,拿“不懂法”來做藉口,是妄圖減輕罪名的做法,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貪腐行爲危害甚大,不僅違法,還破壞社會公平,造成負面影響,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程凌徵是一名落馬官員,這不稀罕。但他又是一名反腐作家,這就很特別了。作家這個職業,要求有獨立思想,耐住寂寞,肯下苦功,方能有所成就。作爲一個作家,程凌徵擁有多部暢銷作品,成績還算理想,到達這一步也不容易。年收入數十萬,還要受賄,實在令人不解。或許他的“沒能過人情關”有一定道理,但一位有思想的作家,對人情世故又何嘗看不清呢?
程凌徵的不幸,在於他受賄,違反了法律。他的幸運,在於數額不算太多,陷得還不太深。而他的年紀,正值壯年,將來還有機會。他已經寫了多部反腐小說,或許也可考慮寫部有關自身的腐敗,以告誡後人。
引起公衆進一步思考的,當屬程凌徵緣何陷入貪腐深淵?一個懂得法律知識,具備一定的文化修養,有社會地位,有工作成果,又不缺錢的人,爲何還要受賄?有關部門應從中總結經驗教訓,彌補制度漏洞,嚴格監督管理機制。杜絕官員貪腐,既是維護社會正義,也是挽救那些不該貪腐的官員。(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