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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起,《彩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規定,不但彩民兌獎有效期延長了一倍,而且彩票單注500萬元封頂的規定也被取消,單注中獎金額將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彩票市場發展情況決定。昨日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本市大部分彩票銷售點採取措施對新規定進行了明示,配合《條例》的實施。
彩票銷售點公示新規定
河西區尖山路一個體育彩票銷售點的老闆告訴記者:“今天,我從網上看到了體彩中心關於《彩票管理條例》的公告,很多彩民也已經知道了《條例》的新規定,其中,兌獎期限由30天延長到60天的規定,特別受彩民關注。”此外,老闆還在銷售點門前的顯眼位置擺上了“禁止向18歲以下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警示牌。在河西區愛國道一個福利彩票銷售點內,牆上粘貼的“量力而行,理智投注,未成年人不得購彩”的標誌,格外醒目。該銷售點老闆告訴記者,牆上的標誌是他閱讀完《條例》後,按照要求書寫粘貼的,彩民對此反響不錯。
獎金不封頂遊戲更刺激
以往,不少彩票均以“500萬元”作爲單注獎金的封頂數額。而《條例》規定,彩票單注獎金的最高限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彩票市場發展情況決定,條款中絲毫沒有提及單注獎金封頂的具體金額,這意味着今後單注最高獎金不再“封頂”,彩民有機會一次性獲得超過500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獎金。對於彩民來說,這無疑是個“利好”,封頂獎金的取消,使彩票“遊戲”變得更加刺激和過癮。
彩票兌獎期限延至60天
《條例》規定,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不兌獎的視爲棄獎。據瞭解,以往由於彩票兌獎時間只有30天,一些中獎的彩民因爲出差、工作忙或得知中獎消息滯後等原因延誤了兌獎時間,結果與獎金失之交臂。今年以來,全國僅500萬元以上的棄獎就有至少兩注,其中1注的獎金額甚至高達900多萬元,其餘各類棄獎更是不計其數。如今,兌獎期限從30天延長至60天,彩民將有更多的時間獲取中獎信息、覈對號碼、領取獎金,出現棄獎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
棄獎獎金投入公益事業
以往,彩票點私下轉讓、出租甚至轉借彩票投注機給第三方的現象屢見不鮮,對此,《條例》做出了明確規定。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爲彩票代銷者配置彩票投注專用設備。彩票投注專用設備屬於彩票銷售機構所有,彩票代銷者不得轉借、出租、出售。此外,逾期未兌獎的獎金不再納入調節基金,而是納入彩票公益金,使彩票的公益性得到加強。“作爲彩民,有時候聽到有人棄獎的消息,感覺非常可惜。把棄獎獎金投入到公益事業中,可以使錯過大獎的彩民爲公益事業捐一筆錢,獻一份愛心,壞事變成好事,也算是一種心理安慰吧。”彩民劉先生的話代表了不少人的心聲。
銷售環節疏漏尚待彌補
《條例》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違者將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目前本市各彩票銷售點主要以目測的方式來辨別購買者是否成年,在實際操作中難免存在疏漏。另外,《條例》中還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兌獎”的規定,但目前購買彩票採取不記名的形式,因此兌獎時對於兌獎者和購買者是否爲同一人的判定也比較困難,很難查明中獎彩票是否由未成年人購買。對於這些問題,記者瞭解到,目前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將可能制定實施細則,在細則中將會對各種情形進行規定,以規範彩票市場發展,維護彩票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