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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倒樓現場後續處理工作當時正緊張進行。
上海倒塌樓房搶險工作結束調查結果今日將公佈
昨晚9點,閔行區宣傳部正式對外公佈,經過6天緊張施工, “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倒覆事故搶險工作已經順利結束。而事故發生後便進行封航圍堰的澱浦河也將於近日恢復通航。
剩餘10幢樓目前安全
閔行區強調,經過6天緊張的搶險施工,搶險工作已順利結束,但各項監測工作仍在繼續。而截至昨日,小區內其餘10幢房屋均沒有發現傾斜、偏移和沉降等問題。
此外,羅陽七村92-100號樓監測工作也已結束,結果顯示,各項測試數據均屬正常。
目前事故原因調查還在繼續進行,昨日,相關單位集中力量開展各項材料測試和數據分析工作,今日將正式對外公佈調查結果。
相關部門的購房者接待工作也在同時進行。截至昨日下午4時,現場接待點共接待購房者13戶,6天共接待購房者418戶。目前,上海市律師協會正積極幫助購房者推薦律師,爲其提供法律服務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而梅都房產公司多名股東系政府工作人員等問題,相關職能部門的調查工作也在繼續進行。
上海塌樓事件追蹤:業主還貸責任難免除
上海閔行區一在建13層樓盤發生樓體倒覆事件,也將罕見的個人房貸抵押物損壞導致的還款問題推到了前臺。
每個月的按揭還款時間要到了,但是房子都倒了,是不是可以不還貸了?這是很多小區業主的疑惑。
據記者調查瞭解,給“蓮花河畔景苑”發放個人按揭貸款的主要是三家銀行,包括交行、工行、上海銀行(包括給未倒覆的小區其他樓房按揭),涉及的商業按揭貸款大約1億多元,其中涉及倒塌大樓的商業按揭貸款約幾千萬元。
“確實有個別客戶提出是不是可以停止還貸了。”某銀行個貸部門人士透露,幾家銀行之間也有進行情況溝通,以便能夠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
不過,從目前來看,借款人的還貸責任仍是難以免除。上述銀行人士認爲,“雖然客戶也是受害者,不過這不影響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抵押物不存在了,但是仍可以追索借款者的其他財產。”
律師認爲,從民法看,借款人和銀行分別擔當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角色,而房屋產權便是銀行發放貸款時收取的抵押品,而抵押品的滅失並不導致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關係的終結。
“如果抵押品滅失,銀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律師表示,如果貸款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約保證,雙方可以經過協商終止貸款合同的履行,但銀行可以繼續向借款人追償欠款。
另一種途徑則是通過房貸險來解決。銀行個貸部門人士表示,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險範圍內,則銀行有權從保險理賠金中一次得到相應於未結本息的補償。
但在此次的樓體倒覆事件,房貸險的作用可能並不是很大。
上述銀行個貸部門人士表示,首先由於保險合同的自願原則,從幾年前(2005年)開始一些銀行已經不再強制要求貸款客戶購買房貸險了,因此借款人購買房貸險的數量佔比不會很高。此外,保險公司能否對房屋倒覆理賠仍是一個問號。
記者從上海一家財產險公司獲得房貸險資料顯示,在保險期間內,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其中包括火災、爆炸;暴風、暴雨、颱風、洪水、雷擊、泥石流、雪災、地面突然塌陷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但“保險財產因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工藝不善、建築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損、正常維修造成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卻是不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樓房倒覆的原因,上海市有關部門還在進一步論證過程中。據媒體報道稱,目前專家組已經給出了一份初步意見報告,其中指出導致樓盤倒覆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不當,在一側堆土過高與另一側開挖基坑的共同作用下,致使高樓在頃刻間倒覆。按此推理,保險公司理賠的可能性比較小。
但讓倒覆樓的受害者來還貸,顯然令人難以接受。不過銀行人士和律師都認爲,借款人可以通過向開發商索賠,以償還銀行的貸款。因此,這些貸款銀行也只能等待上海市政府的解決方案出臺再做具體行動,“畢竟此事不同於一般的客戶違約賴賬”。
“開發商應該賠償借款人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相應的違約金,以及一定的重置房屋的差價。”陳世福表示。
上述銀行個貸人士推算,以該樓盤7萬平方米體量、每平米1.5萬元價格、銷售了70%-80%計算,銷售收入額可達到7-8個億,如果開發商沒有挪用資金,或者轉移資產,開發商的資金實力應該可以負擔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不過,有意思的是,“目前沒有聽說有銀行給開發商(該倒覆樓房的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放了開發貸款。”一位大型銀行人士透露。而記者向上述三家銀行求證,他們也都沒有給開發商發放過開發貸款。一般來說,樓盤的開發貸款的發放銀行通常也會是該樓盤的個人按揭貸款的銀行。
開發樓盤不貸款的確實比較少見。“該項目樓面價不過600多元,加上建築成本1000多,成本相當低。”一位房地產人士如此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