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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忠同志,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1年1月轉業分配到當時的南開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現任副局長。他立足崗位踐行“三個代表”,落實條例嚴格文明執法,嚴於律己樹黨的形象,開拓創新強化內部管理,從而由一名基層領導逐步成長爲南開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原所在基層單位多次被評爲先進單位,他本人也憑藉着突出的成績連續多被評爲南開區達標先進個人、南開區優秀共產黨員,並被天津市授予2005年度“十五”立功先進個人和2006年度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他始終堅持廉潔自律,積極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堅持從點滴做起,堅持服務於民,但從不得利於民,特別是面對複雜的社會環境,始終做到嚴於律己辦事情,兩袖清風乾工作。
工作中,他始終做到心中裝着人民,腦子想着羣衆,時刻急羣衆所急,幫羣衆所需,妥善處理了執法工作與羣衆利益的各種關係,做到了對轄區企業常指導,個體攤位常教育,危困羣衆常幫助。他看了《每日新報》關於本市武清區梅場高中蘭海燕同學父母雙亡面臨失學的報道後,親自駕車往返六十多公里,向她捐款1000元,幫助蘭海燕同學度過了難關。劉維忠同志就是這樣一個視黨的事業高於一切,視人民羣衆的利益高於一切,視本職工作高於一切的優秀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