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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去年香港網上流傳一段在吉野家餐廳內發生的男女性交短片,事後警方拘捕3名青年控以強姦及協助教唆強姦罪,案件6日開審。現年17歲的事主在屏風下出庭作供,講述被凌辱經過,看罷庭上播放的強姦片段後一度激動哭泣。
案中被告何嘉傑(17歲),被控去年4月或5月某日在沙田瀝源商場的吉野家餐廳內強姦X,馬浩芹(17歲)及李孝忠(19歲)則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馬另被控於去年9月10日在大埔一間中學內妨礙司法公正。
由於涉案短片曾在網上流傳,法官抽選陪審團時特別聲明,曾看過有關短片的人不能擔任本案陪審團,最後有一名男子被選出後示意曾看過短片。
控方爲事主圍上屏風,令公衆不能看到事主樣子,而控方播放涉案短片時,也只有相關人士看到,公衆只能聽到短片的聲音。
今年剛完成會考的X供稱,跟何是小學同學,雖然不是升讀同一中學,但仍有聯絡,至2007年與何維持一段“曖昧”關係,即有牽手及對何有好感,但並非情侶。2007年底,在案發地點任兼職廚工的何介紹X到餐廳兼職,發現馬在吉野家兼職,且與何是好友。
案發當晚餐廳打佯,馬要X到餐廳員工休息室談天,X發覺房內有何、馬及店主任李,未幾馬提出“玩性愛遊戲”,X拒絕並打算離開但被馬所阻,其它人繼而推她到經理室,之後何脫去其褲子將她強姦,X曾大叫“不好、好痛、打999報警”,但不被理會。X更發現李用兩部手機將過程拍下,她爲免被拍到樣子而用手遮面。
X指事後十分害怕片段被上載至互聯網,也怕短片一旦公開,家人或朋友會認爲她是很隨便的女仔,所以沒有向任何人提起事件,只想當沒有發生過,但事實上一直被事件折磨。
控方稱,去年9月網上流傳有關短片,吉野家餐廳負責人認出各被告及X後報警。警方9月10日聯絡X,X大驚下通知馬,馬則教她要“夾口供”,認是自願性交。案件7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