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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確保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秩序,維護廣大考生、招生院校和招生機構的合法權益,由市紀委監察局,市紀委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紀檢組,市招考院紀委共同組成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進駐錄取現場,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繼續深入實施“陽光工程”,進一步加強招生環境的綜合整治,對任何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爲都將進行嚴肅追究。市招生紀檢監察機關還將積極協調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招生中介和各種招生欺詐行爲,以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市招考部門提示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未經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校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招生院校及計劃,一律不得在津招生。高校招生沒有中介機構或代理人、沒有特批指標、沒有計劃外招生,希望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謹防上當受騙,對不清楚的問題可向市、區縣招考機構和招生院校進行諮詢。
天津市紀委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紀檢組監督舉報電話:23325045
天津市招生紀檢監察監督舉報電話、傳真:2376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