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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報一則《被“南大”錄取卻只上培訓班》的報道引起了衆多讀者的關注,在紛紛對兩名應屆畢業生所遭遇的“升學陷阱”表示驚訝的同時,不少人也對“代招”這一職業產生了懷疑,並紛紛譴責文中所提到的那名擁有多重身份的黃姓代招人員。而針對“代招”這一職業,昨天,本報也分別對相關部門和相關業內人士進行了採訪。
培訓學校“轉包學生”獲利
招生學校“合作辦學”分錢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對一些高考落榜生、中職學校以及高職院校畢業生來說,通過成人高考、高自考等方式深造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於是就有一些民辦培訓機構瞄準了這一市場需求,開辦成人高考、高自考輔導班。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這兩年本市成人高考錄取工作結束後,教育招生考試部門會對生源過滿院校的已錄取考生進行適當調劑。一些成人高校在徵詢考生意見或通知學生報到註冊時驚奇地發現,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考生的聯繫方式都是一個固定電話。招辦的老師將電話打過去,才知道這是一個培訓學校的電話。電話那頭,培訓學校說這些學生都是他們的學員,他們會及時將錄取信息通知到學生本人。可錄取院校好幾天等不到學生來報到,再次詢問培訓學校時,對方反而理直氣壯地要求錄取院校跟他們合作辦學,將學生留在培訓學校上課,錄取院校只需要管理學生學籍就行了。
根據某成人高校提供的信息,記者暗訪了南開區復康路附近的一所進修學院。該學校招生辦公室一位自稱劉老師的人介紹,學校本、專科的學歷教育都有,即使是高中起點或中專起點的學生也能直接讀本科。學生可先選擇一個專業,交錢報名後就可以直接上本科課程。在此期間,學生可以參加成人高考,考上一個大專,再由學校出面跟錄取院校交涉,繼續留在這裏讀書。也就是說,學生可以本科、專科“套讀”,只用三年時間,就可以同時拿到成人高考專科證書和高自考本科證書兩個“本兒”。快速取證,證書還可在網上查詢。這所學校自稱有國際貿易、金融、法律、公共關係、廣告、英語、會計、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幾十個專業,本科畢業證的蓋章院校主要是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師大、天津理工大學等院校,主要招收高中起點的學生。這位招生老師自稱,她本人就是南開大學的老師,可以聯繫多所高校的老師來這裏上課。
據瞭解,本市不少成人高校都曾遇到幾十個學生的聯繫方式都是一所培訓學校辦公電話的情況。而電話打過去,無一例外說是他們本校學員,學校可以代學員全權代辦諸多事宜。如果招生學校不答應“合作辦學”的條件,就無法聯繫上錄取學生本人。招生學校如果答應培訓學校的“合作辦學”要求,就意味着要與他們按比例劃分學費,由他們統一收取學費,再由培訓學校出錢給成人高校“買”學歷證書。本市某職業大學負責教學的副校長說,這些培訓學校沒有資質頒發學歷證書,但他們通過“學制短,快速取證”的幌子招攬了大量學生,並且許諾培訓不要錢,只收讀專科、本科的學費。實際上,他們收取的學費遠遠高於國家承認的普通成人高校的學費。
一些非學歷民辦培訓機構兩頭“通吃”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爲了多收錢。在這些培訓學校裏,收取高價學費是一個普遍現象。另外,通過跟成人高校談判,要求“合作辦學”,再從中抽頭獲利。
市教委提醒:
成人高校不能委託
任何人或機構代招
針對現在社會上出現的成人高等教育“代招”和“轉包”的現象,市教委明確表示,本市成人學歷教育學校自主招生,不能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爲招生,因此提醒廣大考生不要輕信許諾,要主動與招生學校聯繫覈實。
一些非學歷民辦培訓機構打出“免試入學”的宣傳,是以偏概全的。根據國家規定,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的成年人,要想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或大專以上的學歷證書,除現代遠程教育要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外,都必須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市教委對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也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高校的成教學院不得隨便與個人或非法人單位合作辦學,不得“下放”招生權;學生的學習形式、學習年限也不能隨便更改。
市教委提醒,本市各普通高校的成教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絡學院,成人高校,獨立設置高職學院以及經審覈備案的外地普通高校在津函授站、網絡教學中心都是嚴禁與個人、非法人單位和不具備條件的機構合作辦學的,更不能以合作辦學等名義轉移和下放教學權和辦學權,不能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力,嚴禁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因此,一些培訓機構宣傳的“輕鬆入學”方式是不可信的。
另外,正規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章程都會明確招生範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證書性質等,要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本市還嚴格禁止成人高校招收所謂“預科生”、“跟讀生”。因此,培訓學校宣傳的“委託培養”等也是虛假宣傳。
業內人士自曝內幕
拉人頭給學校
靠學校賺提成
招生代理
神通廣大
在昨天的報道中,儘管兩名應屆畢業生所拿到的錄取通知書、交費收據和聽課證分別蓋有三個不同單位的公章,但經過分析不難判斷出,以黃某爲代表的“代招”成爲關鍵。他們遊走於培訓機構與學生之間,身份不停變化,目的卻只有一個——拿到自己的代招費。而在記者調查中也發現,每個培訓機構都擁有不少代招人員,可是,這些代招人員卻不只爲培訓機構“一對一服務”,他們還身兼幾個學校的招生代理。昨天,一名曾與黃某一樣爲多家培訓機構進行代招的“招生代理”李達(化名)現身說法,抖摟出“招生代理”的不少貓膩事。
李達(化名)曾經就是一名代招人員。據他介紹,所謂“代招”,其實就是代替學校在社會上招生的人。儘管自己現在已經不再從事這行,但他從2003年至2007年都在做招生代理,在那段時間裏,自己也是身兼數職,在學生面前可謂風光無限,給人一種“你想上哪個學校我就能讓你上哪個學校”的感覺。
“替學校招生,學校就會給相應的提成,這其實是公開的祕密。”李達說,據他了解,目前招生代理爲這些培訓機構招生後所得的提成有兩種分配方式:一種是固定每招一個學生給多少錢,再有一種就是按照每個學生學費的比例作爲提成。“一般情況下,每招一個學生,學校會給300元到400元的回報,還有的就是拿出學生學費的10%作爲招生代理的提成。”
除此以外,李達還告訴記者:“主考校肯定是一些名牌大學,所以我們一般在招生的時候,不會告訴那些學生是讓他們到某些培訓機構去上學,而是直接說出主考院校的名字,讓他們一上來就有一種能進名牌大學的感覺。”李達說,當初,在他做招生代理的時候,雖然沒敢像黃某一樣直接冒用名牌大學的公章進行招生,但自己口袋裏的名片卻揣了不少。“有的名片印成南開大學校長助理的,還有印成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的。”
在李達看來,儘管這些培訓機構都是正規的,在替他們進行招生的時候,也都會簽署相關協議,但一般情況下,招生代理們不會只爲一家服務。在他們眼裏,學生只是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