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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6日發表通訊,報道了山西省繁峙縣副檢察長穆新成通過“江湖規則”,從政商兩界獲得過億的灰色收入;而後扶危濟困,修廟種樹,樂此不疲。
事實上,穆新成已經成爲當地黑道上的頭面人物,“二哥”是從他在家中行二得來的。
一個小小的副科級幹部,能夠斂財過億,除了膽大心黑之外,他的暴富過程值得追問。報紙將他斂財祕訣歸咎於潛規則,是潛規則發育出肥沃的“敲詐”土壤,這無疑直擊穆新成“發跡”的軟肋,但這潛規則顯然是一種民間規則——礦主間有糾紛要去找穆,大家都有擺不上桌面的事,大家都不乾淨。一個民間規則竟然有如此大的破壞能量,似乎有些言過其實了,潛規則到處都有,爲什麼只有繁峙縣能大行其道?
比“二哥”穆新成更黑的應該還有“大哥”,他未必是哪一個具體的人,卻活生生地存在着,默許潛規則的盛行,並時不時地爲“二哥”這樣的人罩着。一個地方,“黑社會”爲所欲爲,潛規則暢通無阻,最黑的並不是“黑社會”,並不是潛規則,而是當地惡劣的官場生態。
繁峙是一個主要以鐵礦和金礦爲支柱產業的縣,資源開發是暴利行業,凡暴利行業總是伴隨着腐敗,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在繁峙,礦產爭端不願公開,更不會走“官道”的原因,是股東身份不宜見光。可見,穆新成只是個居間調停的“江湖人物”;可見,繁峙的採礦市場更像個江湖的市場。
穆新成用江湖的手段賺江湖的錢,那些“不宜見光”的股東卻可能是用公權力爲股本,隱身於江湖非法斂財。所以,纔有了當地人的經典描述:“穆二小就是個大俠!劫官濟貧的俠客”,“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穆二小就該槍斃!在這個貪官屢見不鮮的時代,像穆二小這樣起碼還能做一點事的人,你得豎拇指,因爲很多官員都還不如他!相比他從繁峙拿的,他付出的不是很多;但相比其他腐敗卻不爲民做事的,強了不少吧!”
當地人對穆二小的評價明顯帶有一種偏坦,卻也基於對本地官場生態的不滿。事實也正如此。一個地方,反貪局長竟然成爲身家過億的貪官,成爲當地響噹噹的黑道人物,這不僅僅是一個黑色幽默,隱喻的是當地對腐敗問題監管的不作爲或是作爲不力。穆新成的江湖斂財手法幾乎就是公開的,試想,如果當地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紀律檢查機關,以至縣委、人大、政府等部門,早一點對穆的行爲進行質疑、干預,穆也不會走到今天。我們在穆案中感覺到,這些部門不僅對穆新成的違法行爲監管失控,甚至,有的人對穆寵愛有加,在案發前將其提拔爲正科級。
穆新成終於被揪出來了,可見繁峙還不是暗無天日,只是被一時的陰霾遮蔽。清算穆新成的罪行是必須的,但創建一個風清氣朗的官場生態更爲重要。挖出那些權力入股礦山的官員,問責那些在穆案中失職、失察,甚至包庇的官員,是查辦穆案時的主要方向,偏離這個方向,“大哥”不除,“二哥”將繼續,只是換一個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