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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晚,鄭州市政府發佈對“經適房建別墅”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取消天榮公司經適房建設計劃;責令企業停工;並對違法建設工程處以總造價5%-10%的罰款。決定未說明對這一事件負有責任的鄭州規劃局、房管局、國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據7月13日新華網報道)
原本被劃爲建經適房的用地被開發商建起別墅和“樓中樓”,當地村民兩年多上訪無果,再加上逯軍副局長的“替誰說話”,鄭州市“經適房建別墅”事件廣受輿論關注。可是,就是在這“衆目睽睽”之下,鄭州市政府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竟是如此讓人失望。
首先,誠如百姓們所言,“經適房建別墅”事件背後,存在着衆多政府部門明顯的錯誤甚至違法行爲,但是這一決定並未公佈相關處罰措施。要知道,出了這麼惡劣的事件,沒有相關部門的庇護,百姓們兩年的上訪不會沒有結果。作爲房地產業的上級主管部門,諸如規劃局、房管局、國土局和建委等部門,自然有不可推卸之責任,那麼,這份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就不應該再有任何隱匿。此時此刻,開誠佈公的讓這些部門承擔起本應承擔的責任要遠比逃避明智得多。
再者,就算所有的責任都是開發商的,這份處罰決定也未免過於“仁慈”了吧。對已經建起的別墅和“樓中樓”又應該如何處置,這份決定中也沒有任何涉及。(船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