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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提起腐敗,人們自然想起貪官。手握國家權力卻謀取一己私利,貪腐行爲動搖國家政權的根基,削弱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影響職務行爲廉潔性,踐踏民主法治和行政運作……
種種社會危害映襯出反貪工作的重要性。
長期以來,反貪工作因其專業性,讓人感到有些神祕:檢察機關是如何同貪官鬥智鬥勇的?反貪線索是如何獲得的?反貪部門如何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等等與反貪有關的事,普通人知之不多。我們從今天開始推出的“反貪局長說反貪”系列報道,將爲您揭開反貪中那些鮮爲人知的細節問題。
兩任總理批示,數級司法機關介入,皆初查而未立案。
中行陝西省分行興慶路支行原行長楊睿等5人一度曾經悄悄鬆了一口氣。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幹警上案40多天,細排摸查,偵破此5人貪污、受賄,給國家造成億元資金風險案。
賀佑榮位列案件主辦人名錄。
賀佑榮,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20年間,主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30餘件,參與辦理案件150餘件。掐指算來:
省民政廳原廳長荊建輝、原副廳長蔣天才等7人貪污受賄窩案;西安市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周長青貪污5000萬元案;西安市光大銀行原行長毛明挪用5000萬元公款案;《西安晚報》社原社長王長安受賄案。
……
件件精品,舉城震動。勳章加身,鮮花齊眉,賀佑榮皆不陶醉,“每個幹警平均每年加班加點超過百個工作日,特別是一上案子更是夜以繼日,餓了燒餅、方便麪充飢,累了辦公室合衣而睡,每個辦案幹警都有幾天時間甚至更長時間連續調查取證的經歷。”
過手數百案件,賀佑榮剖析出腐敗病竈若干。
之一:國企改制
“近五年來,西安的反貪案件約有50%集中在國有企業。”賀佑榮說,國企改制已經成爲經濟犯罪的“重災區”。
僅2003年,閻良區內航空企業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導致800餘萬元國有資產流失,1.3億元國有資產面臨流失的風險;因個人或集體違法、違紀、瀆職、過失等原因造成9000餘萬元國有資產流失。
賀佑榮分析,不少國企在經營過程中對人、物、財的管理存在漏洞,審計監督力度不夠,加之對無形資產流失問題研究不夠,相關法律法規滯後,政策可操作性不強,多種原因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之二:科技領域
西安市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高科技企業林立。
今年3月5日,雁塔區檢察院反貪局收到了舉報西安航瑞科技有限公司爲推銷電子元器件向某部618所行賄的線索,僅用5天時間就查明瞭這家公司向618所辛某行賄100萬元的案情。
賀佑榮看到一份統計報表,在一個多月時間內,僅雁塔區檢察院反貪局就立辦轄區科研院所職務犯罪5案7人,涉案金額都是50萬元以上的大案。
之三:“城中村”幹部
2003年1月至2008年10月,西安市檢察機關共查辦村幹部85人,多涉“土”犯罪。
“土地徵用款往往成了村主任和村書記等人爭搶的‘唐僧肉’。”賀佑榮三言兩語描繪出村幹部們的作案手法:
在基礎建設過程中利用協助政府建設之機,虛列佔有土地人員,冒領補償款。西安市東三環建設工程在某村徵用土地時,該村第三小組原組長及副組長閻某、劉某合謀,趁協助三環建設之機每人虛列其親屬二人,虛構三環徵地佔有其土地的事實,冒領土地附着物補償款9.7萬元。
將代管的土地補償款直接挪用或貪污。在西藍高速公路修建過程中,沿途兩村4名村幹部均以此方法犯罪。
一些開發商爲開發項目與“城中村”村委會簽訂協議後,向村主任、村委會、改造辦等人員行賄。
之四:“象牙塔”裏的校(院)長
2001年9月21日,陝西教育學院原院長高安民因受賄2萬元被批准逮捕。
2002年7月,剛剛擔任延安大學校長3個月的惠延德因在任榆林高等師範專科學校黨委書記期間受賄62萬元被批捕免職,次年被判刑13年。
2003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原副校長李良晨(副廳級)因受賄14萬元被捕,陝西楊凌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王化勇(副廳級)因受賄10.1萬元被捕。
2004年,寶雞文理學院原副院長海煥智和原黨委副書記董建英因受賄被捕。
“觸目驚心呀!”賀佑榮掰指數來:近年來陝西高校涉及職務犯罪的處級幹部更是一批,包括陝西經貿學院財務處原處長王永臣等20餘名處級幹部,西安醫科大學學生處原處長謝鳳舞、畢業生分配辦原主任張宏,陝西理工大學人文學院原院長趙延新,陝西教育學院信息中心原主任柏永林、計財處原副處長李虹,西安石油學院產業處原處長邢伯濤,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基建處原處長付國巖,延安大學原處級調研員劉久信等等,皆因經濟犯罪受到查處,先後落馬。
基建、採購和招生,是高校領導腐敗案相對集中的發案部位。賀佑榮說,一些不法建築商緊盯主管基建的校、處級領導幹部,千方百計地拉其“下水”。
另外,高校領導腐敗許多都是“扎堆腐敗”。賀佑榮說,在西安市檢察院查辦的28起涉及高校職務犯罪案件中,21起是窩案、串案。腐敗分子彼此勾結,造成權力之間的互補關係,形成一定範圍內法治的死角,加大了查處難度。
延伸思考
擡頭多想一點盡心多做一些
“不能只管低頭辦案。”
病竈顯現,良策何在?
今年5月,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查處了西安遙探儀器工程設備技術公司受賄窩案。檢察官們相繼查實了該公司經營部外協室原主任施某、副主任蔣某、外協管理員申某、胡某共計受賄39萬多元的事實。以及兩個科研項目組原組長李某和金某在採購科研儀器時分別受賄2萬元和1萬元的問題。
“在偵查過程中,我們發現該公司外協加工等業務管理人員收受禮品和小額賄金現象十分普遍。”賀佑榮說,“過去一些單位最怕檢察院案查完了,拍手走了,企業卻亂了垮了。我們檢察長任高潮多次告誡,執法辦案不能一查了之,要看企業的問題是否得到了切實整改,企業生存發展的環節是否得到了優化。要擡頭多想一點,盡心多做一些。”
此案偵查取證工作告一段落後,檢察官迅速向公司發出了要求整改存在問題的檢察建議,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偵查員蘇斌專門爲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作了一場預防職務犯罪報告,市檢察院主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廖平和賀佑榮還與公司的負責同志一起進行了一次“懇談”。公司負責人說自己接受了教訓,也收穫了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