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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從中華環保聯合會與天津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愛衛會等共同主辦的“控制吸菸立法環保行動研討會”上獲悉,本市被列爲我國開展控制吸菸立法環保行動主要城市,將重新修訂《天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條例》,有望擴大禁菸公共場所範圍,如將禁止吸菸範圍由“醫療機構的候診區、診療區、病房區”擴大爲“醫療機構的室內區域”;同時增加賓館、旅店、培訓中心、度假村等提供食宿休閒服務的經營場所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工作場所禁菸場所,並進一步劃分爲完全禁菸場所和部分禁菸場所。
餐飲、消防、環保、民航、鐵路、交通等行業,有望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製定行業禁菸規定。市衛生部門有望設立一條24小時運作的電腦化電話熱線,負責舉報專項登記,並定期在網上公佈舉報監督情況。新修訂的《條例》有望明確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的具體職責:首先要制定本單位的禁菸規定。其次,在本單位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設置明顯、統一、足夠數目的中英文“禁止吸菸”的標識,張貼對違反規定吸菸者的處罰規定和舉報電話。此外,在本單位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不設置吸菸器具,不設置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並要設禁止吸菸檢查員,負責履行禁止吸菸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