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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登記一個月,還沒辦酒席的一對新人,就因爲瑣事鬧離婚。記者在採訪調查中發現,“閃離”比例有所增加,婚齡最短還不到一週。
26歲的萌萌和對象是大學同學,確認戀愛關係5年,今年,倆人到民政局登記結婚,並開始準備操辦婚禮。男方家庭經濟條件很一般,勉強可以支付房款的首付,無力再承擔傢俱、彩禮等鉅額開銷,可萌萌和家長卻覺得男方“不爽快”。在籌備過程中,“小兩口”幾乎天天都吵架,雙方父母也加入“戰團”。爲緩解矛盾,萌萌在朋友的介紹下,找到婚姻諮詢師尋求解決矛盾的方法,雖然尋得了“良方”,可因爲雙方父母的干涉,兩人還是沒能牽手走進婚禮殿堂。從登記結婚到離婚,時間還不到一個月。
記者近日走訪了市內六區民政局瞭解到,“閃離”族的平均年齡多集中在25歲至31歲之間。幾名細心的工作人員統計了一組數據,今年6月份,共有160多對夫妻登記離婚,其中25歲至34歲的夫妻有68對,佔總比例的42%左右。而婚齡最短的,只有1個星期。
缺乏最佳求助對象
婚姻諮詢師趙欣認爲,在以前,“離婚”與“羞恥”是被連同在一起的;而現在,在一些80後眼裏,這並非是不光彩的事。
天津市社會科學院汪潔副研究員分析認爲,如果有人能在小兩口吵架時拉上一把,“閃離”的例子或許會少得多,遺憾的是,夫妻彼此的求助對象在扮演勸阻者的過程中,並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她所在的課題組研究發現,夫妻吵架後,第一個求助對象往往是父母,但得知子女“受委屈”,有些家長便不會理性地分析事件緣由。另一個求助對象,主要是同事和同學,他們也很難成爲中立的“第三方”。此外,這些求助對象往往是同齡人,無論是社會閱歷、社會生活經驗都比較淺。他們的建議無異於隔靴搔癢。
在新的《婚姻法》實施前,民政系統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會有工作人員針對夫妻雙方的感情問題進行勸導和調解,但現在調解的職能已經取消。只要夫妻雙方提出申請並符合法律條件,民政工作人員當場就可以辦理手續並頒發證件。
汪潔副研究員建議,產生衝動的離婚念頭後,可以度過一段“離婚緩衝期”,比如暫時“分家”,過一段“單人世界”,冷靜一段時間後再做決定。
一些社會學者和心理專家呼籲,社會上可以成立一種調解機構,與夫妻雙方都素不相識的“調解員”,可以從第三方的角度,冷靜分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並提出調解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