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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傍晚,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從深圳經停天津飛往長春的3721航班,落地天津機場後突然宣佈取消航班,50多名滯留旅客在天津機場一度與南航發生衝突。昨日記者獲悉,南航對此事件的解決方案已經出臺,南航賠償每位旅客400元,併爲旅客安排轉機飛往長春等相關事宜。
旅客:苦等6小時航班被取消
據搭3721航班的旅客介紹,7月23日下午4:55,航班抵達天津,當時已經晚點了近50分鐘。隨後,旅客於17:30登機準備飛往長春。而3個小時後,旅客突然被告知因天氣原因航班延誤,旅客需下機等待。當晚23:20,南航工作人員宣佈,取消天津到長春的航班,理由是乘務員超時工作,飛機隨後飛回深圳。23日深夜,南航工作人員通知旅客,每名被滯留旅客將獲得200元賠償,第二天乘車到北京再轉機到長春。由於南航沒有安排住宿,50多名旅客在天津機場候機室的長凳上度過了一個“難忘”的不眠之夜,旅客對南航的做法極爲不滿。
南航:降雨超時無奈取消航班
對於此次航班取消事件,天津機場南方航空櫃檯工作人員的解釋是:“3721航班當天沒能從天津飛往長春,的確是由於天降大雨影響起航。隨後的3個小時,雖然天津雨勢減弱,但北京方面通知南航,東北方向航路一直有雨,無法進行安全飛行,不能前往目的地長春。而民航方面有相關規定,機組人員和乘務員不能超時工作,因此爲了保障旅客的安全,在天津機場等待了6個多小時後,南航總部決定取消該航班。”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讓50餘名滯留旅客夜宿候機大廳,並非南航本意。當時南航方面按照相關規定準備安排所有滯留旅客住宿,但只有20餘名旅客同意住宿安排,其餘50餘名旅客堅持不住宿,要求立即起航飛赴長春,所以纔出現了旅客留宿候機大廳的情況。
“我們向所有被滯留的旅客表示歉意。”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南航負責人表示:“24日上午,我們安排一部分旅客乘大巴到北京轉機前往長春,另一部分旅客則於當天下午搭乘天津飛往長春的航班,賠償的金額也調整到每人400元。”
【新聞深讀】
爲何捨近求遠應該告知旅客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南航對此次事件的答覆似乎“滴水不漏”,但對於當日航班爲何不飛長春,卻返航深圳的處理方式,始終沒有明確說法。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航班延誤大都是受外在因素影響,天氣、流量控制、航路管制等因素都會導致航班晚點,而一個航班的延誤往往會導致幾個後續航班順延延誤。這種情況不單旅客不想看到,航空公司更不願意出現。在航班延誤時如何提高民航服務質量、保障旅客權利是解決矛盾的根本。業內人士認爲,航空公司首先要爲旅客提供暢通的信息服務渠道,及時告知旅客真實情況,保障旅客的知情權。在此次事件中,對於捨近求遠未解釋清楚是激發矛盾的一個主要原因,南航應該對旅客給予充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