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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網友稱這是『人肉搜索』出的胡斌替身『張禮礤』。 |
| 案發現場的胡斌。 |
| 法庭上受審的胡斌。 |
| 網友搜索到的案發前胡斌生活照。 |
網上最近熱傳的『小道消息』稱,杭州飆車案主犯胡斌的庭審替身已被網友『人肉』出來,是一位的哥,名叫張禮礤,還貼圖為證。就在網友們紛紛呼吁相關部門給說法的時候,一名北京男子卻在四處向媒體證實,被網友散布到網絡中的照片是自己的,而自己並不叫『張禮礤』,更不是杭州的出租車司機。因為這件事,自己的生活已受到極大影響。
該男子說,自己姓劉,是某國企行政助理。至於照片如何被發布到網上,劉先生也很困惑,他說自己沒有去過杭州,被發到網上的照片是自己幾年前照的。為了證實自己就是照片中的本人,劉先生給記者發來了其他數張生活照。『有好幾張都是同一時期照的,如果不信你們可以親自上門來見見我』。
另訊24日,『飆車案』死者譚卓父親譚躍向檢察機關和法院寄了抗訴申請書和申訴書。西湖區檢察院昨天表示已接受,但是否會抗訴需要研究。
應對『替身門』緣何再度『欺實馬』?
對於杭州『5·7』交通肇事案,許多網友將被告人胡斌在法庭受審的新聞組照與之前的照片比對,覺得外貌差異較大。他們質疑胡斌是替身出庭,甚至聲稱『真人已逃到外國整容』。(7月28日《南方日報》)
平心而論,對在如此轟動全國的案件中使用替身,任何對司法公正抱有信心的人都不敢相信。但類似指鹿為馬事件先例不少,人們又不得不保持懷疑。『被害人』明明還活著,佘祥林不也被判了故意殺人罪嗎?網民『在不疑處有疑』地提出『大膽的假設』,亦是現代社會一種可貴的公共品質。
遺憾的是,當地法院卻斥之為『無聊、可笑』,並置網民『拿出一些證據來』的呼吁於不顧,一味『有疑處不疑』地重復強調自身程序上的無誤。身為法院,應該最為明白講證據的重要性。現在的問題顯然不在於法院能不能證明,而在於根本就不願甚至不屑證明。這只會對公眾形成反向的情緒刺激,將本可輕松解釋清楚的事情復雜化。
某種意義上說,法院是在重走當初交警部門『70碼』的老路。杭州交警部門正是因為在沒有經過任何科學調查,就輕信胡斌等人車速70碼的說法,並在新聞發布會上公之於眾,從而陷入了尷尬境地。
現代社會中,公權部門被質疑應是常態。法院對『替身門』顯得如此不能忍受,說明還未擺正自己的位置。因為,只有一個自認公民需仰望其凜凜威權的機構,纔會將公眾質疑視同一種公開侮辱,並拒絕以證據來回應。法治社會一個基本常識是,從來就沒有『無聊、可笑』的公民監督,而只有『無聊、可笑』的公權回應。 (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