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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一塊,客廳兩塊,對於房子裏用三塊花布蓋住的水泥墩,31歲的陳翔向女友和母親解釋是朋友的雕塑原料,並叮囑“不能碰”。一個多月後,成都警方從彭州市羅萬鄉什彭公路旁的小石河河灘上找到這些水泥墩,打開後,才發現裏面隱藏着驚人的祕密。
昨日上午,成都市中院開庭審理一起搶劫、詐騙、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陳翔被成都市檢察院指控搶劫殺害了34歲女子李纓(化名)並進行分屍。然而,陳翔卻當庭翻供,稱自己是爲了60萬元酬金替人頂罪,兇手另有其人!
水泥墩中取出女屍
今年1月11日下午,李纓從位於武侯區沙堰西二街的家中出發,開車到某酒店俱樂部上班。下午6時許,她給單位同事打了個電話,說自己沒帶行駛證被交警攔下了。此後李纓就失蹤了,杳無音信。
李纓去了哪裏?2月底,武侯警方抓獲陳翔,根據其交代,在彭州市羅萬鄉的小石河河灘上,找到3個90釐米高的水泥墩。水泥墩裏,是三截人體軀幹,拼接起來,是一具完整的女屍。法醫鑑定表明:遇難者正是李纓,被仿“六四”手槍擊中頭部身亡。
陳翔,現年31歲,籍貫彭州市天彭鎮,1998年曾因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被判入獄10年,2005年刑滿釋放(獲減刑)。他被抓獲後還交代了自己非法持有槍支及詐騙曙光路一家洗浴場所女服務員6900餘元的事情。
4月2日,陳翔被市檢察院批准逮捕;6月3日,市公安局將陳翔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14日,陳翔被提起公訴。
冒充交警行兇
根據陳翔的交代,1月11日下午6時許,他身着假交警服在武陽大道領秀別墅對面路邊攔下一輛尼桑風神轎車,車內乘坐的正是李纓。陳翔隨後將其騙至文華路一套租住房,用一隻仿“六四”手槍威脅李纓,實施搶劫。
陳翔交代,他用槍殺死了李纓,然後搶走其隨身攜帶的200餘元現金、銀行卡、金項鍊及手機等。作案後,他將李纓所開的轎車開到雙清中路路邊丟棄。返回暫住地後,陳翔將李纓屍體肢解;次日租了3個鋼模板,併購買水泥、沙子等物,將肢解的屍塊用混凝土澆築成三個水泥墩。十多天以後,陳翔以裝修房屋丟棄建渣爲名,租用了一輛小貨車,將水泥墩運到自己老家附近的小石河邊拋棄。作案用的手槍和剩下的9發子彈藏在少陵橫街另一處租住房內。
陳翔的女友向警方證實,她曾在屋內見過這三塊水泥墩,其中一塊在廚房,另兩塊在客廳,都用花布蓋着。陳翔告訴她,這是朋友的雕塑原料,讓她不要動。陳翔的母親到成都來過春節,也看到過水泥墩,不過“兩三天之後就不見了”。
庭上翻供稱替真兇頂罪
昨日上午,陳翔當庭翻供,稱自己沒有殺死李纓,只是爲了20萬元報酬參與了分屍和棄屍,後又在“出事家人可獲60萬元作爲報答”的誘惑下幫人頂了罪。
陳翔說,由於從上個月女友寫來的信中看不出對方有“給了錢”的跡象,他感覺受了騙,決定講出真相。
陳翔在庭上稱,“真兇”叫劉雲峯,湖北襄樊人,兩人在酒吧結識,經常一起吸毒及出入娛樂場所。劉雲峯告訴陳翔,李纓借了自己30多萬元不還,讓陳翔協助收款。二人爲此專門租下位於文華路的房子,打算在那裏將李纓拘禁幾天,讓她拿出錢來。準備妥當後,陳翔裝扮成警察攔下李纓的車,兩人上車要求她還款。之後,李纓跟着二人來到文華路的房中,協商此事。
陳翔描述,李纓寫下欠條後表示暫時無法償還欠款,劉雲峯便讓陳翔開走李纓的車,“當掉還款”。陳翔將車停到峨眉山大酒店附近後再次回到暫住地時,發現劉雲峯已殺害了李纓。惶恐之下,劉雲峯許諾給他20萬元,與他一道離開成都。陳翔遂答應幫劉雲峯毀屍滅跡,二人還一起去租賃了鋼模板。
陳翔稱,劉雲峯許諾的20萬隻兌現了3萬多,處置完屍體後就潛逃了。臨走時,他告訴陳翔,如果被抓獲,要獨立承擔罪行,他將向陳翔家人支付60萬。“現在我發覺劉雲峯根本沒有實現自己的承諾。”他希望法庭對此進行查證,“我不可能專門個租房子,搞這麼多名堂,還去殺人,就爲了搶這點錢。”
公訴人對陳翔的新說法表示不能接受。公訴人稱,陳翔搶劫殺人證據確鑿,而提出的這個人卻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法庭表示將休庭合議控辯雙方證據如何採信。
李纓的家人對陳翔提出總額97.58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李纓的丈夫表示,他不相信陳翔在庭上的說辭,妻子也沒在外欠下高達30多萬元的鉅額債務。陳翔的辯護律師認爲,該案存有6處疑點,真兇可能依然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