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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中國科學院是中國共產黨爲發展新中國科學事業而採取的重大措施。
1949年春,當全國解放勝利在望的時候,中共中央決定由宣傳部部長陸定一負責籌劃在新中國成立以後建立科學院,惲子強、丁瓚、錢三強和黃宗甄先後參與協助陸定一做這項工作。
7月13日,全國科學界在北平召開中華全國自然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籌備會議,選舉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代表,共商建國大計。科代會籌委會的計劃委員會經過多次討論,向全國政協會議提出“設立國家科學院”的議案,由其統籌並領導全國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研究事業。
9月中旬,在經過調查並廣泛聽取了科學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丁瓚、錢三強和黃宗甄起草《建立人民科學院草案》。草案將科學院擬名爲“人民科學院”,藉以糾正“爲科學而科學”的偏向,強調“科學爲人民服務”。“人民科學院”的基本任務,是有計劃地利用近代科學成就爲工農業和國防建設服務,並組織和指導全國的科學研究。草案提出了對科學院組織機構的構想,暫時就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機構進行調整改組,並對兩院的20個研究所做了扼要分析,提出了具體的合併調整意見。這份草案勾畫了初創科學院的基本框架,爲後來科學院的籌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以政務院爲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政務院設政治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和各部。在部級建制中設有“科學院”,與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新聞總署和出版總署等平行,同受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的指導。科學院被賦予了管理全國科學研究事業的政府行政職能。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任命郭沫若爲中國科學院院長,陳伯達、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楨爲中國科學院副院長。3天后,郭沫若主持討論科學院組織問題。在10月25日召開的政務院第二次會議上,決定科學院的正式名稱爲“中國科學院”。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署命令,向郭沫若頒發“中國科學院”銅質印信。11月1日,中國科學院在北京東四馬大人衚衕10號開始辦公,後來即以此日爲中國科學院的成立日。
科學院的籌備是以建立國家最高科學機關爲目標。建院伊始,中國科學院整合全國科研機構,調配各科專家,團結全國科學界,迅速組建了第一批研究所,從而樹立了科學院爲全國科學中心的地位。
60年來,幾代中國科學院人不懈努力,頑強拼搏,勇攀高峯,開拓和建立了新中國自然科學各主要學科領域,形成了我國在高技術主要領域的戰略科技力量。知識創新工程以來,中國科學院堅持科學發展,前瞻謀劃,銳意創新,紮實工作,在全國科技界發揮了引領示範和帶動作用。作爲我國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機構和全國自然科學與高新技術的綜合研究與發展中心,中國科學院時刻牢記使命,與科學共進,與祖國同行,以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爲己任,人才輩出,碩果累累,在共和國發展史上寫下了光輝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