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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市容園林委獲悉,爲體現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增強立法的透明度,拓寬公衆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渠道,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決定公佈《天津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今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集意見截止時間爲2009年8月9日。
各界人士和有關單位可將意見直接寄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和平區安徽路6號,郵政編碼:300040;也可以通過電話(公休日除外)或傳真反映意見,市政府法制辦電話:23326619,市市容園林委電話:28455081;還可以登錄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網(www.tjlegal.gov.cn)和市容環境法制網(www.tjfz.gov.cn)提出意見。
解析本市公廁管理新辦法亮點
鼓勵個人投資
提倡免費開放
公廁社會開放免費使用
徵求意見稿規定,公共廁所應當方便公衆使用,實行向社會開放、免費使用的制度。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廁所應當全天24小時免費開放。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館)、展覽館、遊覽景點等公共建築和場所附設的公共廁所,應當在服務時間內向公衆免費開放。本市提倡具備條件的沿街單位以及非經營性場所內部衛生間,向公衆免費開放。
停用超2天要設“替補”
公共廁所停用時間超過48小時的,維護責任單位應當就近選擇適當地點設置活動式衛生間或其他方法解決公衆需求。
個人建公廁有優惠政策
徵求意見稿規定,本市將給予個人等建公共廁所以政策支持:對社會單位或個人投資建設、改造、維護公共廁所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鼓勵支持,制定扶持優惠政策,完善投融資機制和多元化投資渠道,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在公廁的建設用地方面,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擅自佔用公共廁所建設用地或改變其用途。公共廁所建設用地確需調整的,應當徵求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調整。
道路兩側應設公廁
徵求意見稿規定,下列地區和公共場所應當設置公共廁所:廣場和道路兩側;商業、文化娛樂、交通場站、醫療機構、體育場(館)、展覽館、遊覽景點等公共場所附近;居民住宅區內。
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所需資金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本市禁止將公共廁所及其附屬物損毀、移動、停用、佔用、拆除或改變用途。
建公廁要求高
應達二類標準
意見稿規定,本市建設的公共廁所應當達到或高於《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規定的二類公共廁所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採用節能、環保、防異味的設施、設備和技術;設置殘疾人或行動不便者使用的無障礙設施;採用防滑、防滲、耐腐蝕、易清洗的建築裝修材料;安裝照明、通風設備以及防蠅、防鼠設施;設置直通室外的單獨出入口和管理間;設置糞便排放無害化設施或直接排入污水管道;獨立式公共廁所外牆3米以內空地設計爲綠化用地;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公共廁所,未達到一、二類公共廁所標準的,應當進行改造,達到規定標準。本辦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公共廁所的,應當進行補建。在人流量大、公共廁所數量不足且難以補建的地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設置活動式公共廁所,滿足公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