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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證百姓安全乘用電梯,國家首部電梯管理養護強制性規則——《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於本月1日頒佈實施。《規則》明確規定了電梯保養時限、保養內容,並明確規定居民小區電梯要由專人管理。近年來本市民用電梯發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24800餘部民用電梯,預計年底將達到30000部。
據瞭解,《規則》主要對電梯的維修保護制訂了詳細的技術規範,並對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和使用單位,提出了明確的責任要求。規則提出要求每半個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對電梯實施維保,全年的保養項目共包括71項。其中基礎的半月維保包含急停開關、轎頂、制動器各銷部位等20項基礎維保項目;在年度維保項目中則包括減速機潤滑油、隨行電纜、緩衝器等14項基礎維保項目。
對於電梯的管理,《規則》也明確規定,包括居民小區在內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的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電梯管理單位應制定出突發事件或事故的應急措施與救助預案等。此外,《規則》也對電梯乘客應當如何使用電梯做出了明確規定。
市特檢主任劉方亭表示,《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使民用電梯受益頗多。去年市特檢院接到的電梯投訴達1000餘件。電梯發生故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電梯日常缺乏維護保養;二是在電梯的使用過程中沒有按照相應的操作規程操作,三是物業等部門缺乏對電梯安全知識的宣傳。由於特檢院等部門的嚴格監管,近年來本市電梯投訴已成遞減趨勢。《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的實施將更加有效地減少電梯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