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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近日在全市率先出臺了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辦法,規定選拔正科以上幹部需申報個人財產,以此嚴把幹部選拔“廉政關”。
根據江北區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辦法,在江北區範圍內,一旦被確定正科級及以上級別領導幹部選拔提升考察對象,區委幹部考察組或本單位黨組織將向其發放《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表》和《廉政申報承諾書》。在填寫廉政申報表時,被考察選拔的幹部需申報的事項包括本人家庭成員及從業情況,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房產、機動車輛、投資入股情況,配偶、子女私人在國(境)外經商辦企業和留學求學等共計14項。一旦發現申報人申報情況不實,有隱報或瞞報情況,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撤銷其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