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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2008年完成全市農村中小學校舍安全普查和鑑定工作的基礎上,今年開始對本市城鎮範圍內的既有房屋進行安全普查和鑑定。安全普查的範圍爲本市城鎮範圍內2009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已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普查後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並將相關資料輸入既有房屋安全信息網絡管理系統。
一間不漏
安全鑑定危房
目前全市既有房屋面積共2.8億平方米,其中部分房屋由於建造時間較早,過度使用且年久失修,房屋及設施老化或毀損較爲嚴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使用隱患,有少部分已成爲嚴重損壞房屋及危險房屋。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既有房屋安全普查,能夠準確掌握全市既有房屋的安全狀況,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排查中發現存在嚴重房屋安全使用隱患的,進行房屋安全鑑定後提出實施改造和加固方案,督促產權人加以落實,及時排除安全使用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和住用安全,讓羣衆住“放心房”。
重點普查
超過50年建築
據介紹,本次安全普查的範圍爲本市城鎮範圍內2009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已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普查後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並將相關資料輸入既有房屋安全信息網絡管理系統。普查鑑定工作根據國家《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50292-1999)等相關規定,對既有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排查和鑑定。主要對房屋安全性能和房屋基礎資料以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房屋抗震性能、施工質量和結構安全。磚木結構、磚混預製板型結構、輕型鋼結構、裝配式大板結構建築和房齡超過50年的建築以及人員密集的大型商場(超市)、醫院、菜市場、旅館(快捷酒店)和娛樂場所(大型洗浴、KTV、歌舞廳、酒吧)等是普查重點,各區縣普查將進行嚴格細緻的安全排查。
明年3月
進入驗收階段
本次普查共分爲三個階段,其中普查階段(2009年8月至2009年年底)。各區縣普查辦在區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區縣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支持下,組織開展本轄區內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各區縣普查辦應設立技術專家組對房屋進行綜合審查,並對被排查的房屋按幢出具房屋安全評估結論,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對於排查後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使用隱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進一步深度檢測確認的房屋,列入需要鑑定房屋的範圍,各區縣普查辦彙總後以書面材料上報市國土房管局普查辦。
鑑定階段(2010年上半年)。市國土房管局普查辦對各區縣上報的書面材料進行彙總審覈,經審議確認通過後,由各區縣房管局組織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做好本轄區排查確定的房屋安全鑑定工作。由各區縣房管局統一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填寫房屋安全鑑定委託書;鑑定完成後,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並送交所屬區縣房管局。以鑑定報告作爲技術基礎支持,制定相應的解危修繕措施,確保達到國家和我市的房屋安全規範要求。
驗收階段(2010年3月開始)。市國土房管局普查辦、區縣普查辦採取自查、抽查與互查相結合的方式,複覈、驗收房屋安全普查結果。
普查確保
覆蓋率100%
此次普查將做到全而不漏,確保覆蓋率100%,每一處房屋要按幢排查到位。不走過場,嚴格按照規定的檢查內容,逐項認真檢查,切實保證普查工作的質量。本次安全鑑定重點是排查後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使用隱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進一步深度檢測確認的房屋,要嚴格按照房屋安全鑑定工作程序,科學、準確地出具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鑑定任務。
普查鑑定工作進行過程中,各區縣普查辦要於每週五下班前將本週完成的普查鑑定情況上報市國土房管局普查辦。通過此次普查鑑定工作,全面掌握本市既有房屋底數、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況,按幢到戶建立既有房屋安全使用檔案,逐步實現基礎資料和安全使用檔案的動態管理。在普查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或把握不準的問題,各區縣普查辦要及時收集、反饋給市國土房管局普查辦,經研究後按照統一、規範的要求進行處理,確保普查工作圓滿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