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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檢察機關近日對胡士泰等4名力拓上海員工作出批捕決定,指控他們“涉嫌侵犯商業祕密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但並未提到胡士泰被拘留時的“涉嫌爲境外竊取、刺探中國國家機密”。
從量刑上看,竊取國家祕密罪的量刑顯然要比侵犯商業祕密罪重,但這並不意味着中國保護國家商業利益的力度減弱。相反,以法律的語言和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利益,而不把具有政治色彩的“竊取國家機密”納入力拓案之舉,贏得了外界的讚賞,其實際效果更好,也更有利於維護中國的投資環境。
《福布斯》雜誌引述專家評論認爲,其他各國十分擔心中國把國家行爲和市場行爲混爲一談,而中國的做法意味着在政治行爲和經濟行爲之間建了一道隔離牆。
這道隔離牆的設置,無疑是處理中外糾紛的一個積極信號。如果定位爲刺探國家機密,那麼可能是祕密審判、定罪;而定位爲商業祕密罪,就可以公開審理。對力拓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審判,在給予嫌犯辯護機會的同時,將其罪行公之於天下,用事實說話,比簡單的一紙從重或從輕的判決更有說服力和震懾作用,也更能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認可。
中國有些法規和具體執行情況其實沒有和國外接軌,我們常說嚴打,常說民憤極大、從重處理,其實這些並非世界各國的法律術語;而在涉及外國人的官司中,又常常面對國外機構或政府的壓力。這次力拓案的審理,中國遭受着來自澳大利亞的壓力,遭受着來自國際社會的猜疑,也遭受着對中國投資環境惡化的質疑,如何處理此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力拓案是個法律案件,不是政治事件,法律的歸法律,政治的歸政治。無論最後判5年還是10年,抑或是判刑後特赦,只要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就可以給國民一個交代,就可以讓澳大利亞以及國際社會信服,讓他們無話可說;第二,堅持這是個案的原則,儘量縮小其影響,和澳大利亞的生意要繼續,雙方的合作要繼續,不能因局部影響整體,也不能因爲此案就另眼看待澳大利亞公司和澳大利亞人,相信雨過了總會天晴。
我注意到,美國方面就此發表了評論。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菲利浦·克勞裏放出的信號充滿期待,也充滿不安。“中國對此類事件的處理對國際商業氛圍和對華投資有着標誌性的意義,”他說。
這說明,在世界範圍的關注下,力拓案的處理尤爲重要,實際上,公正的依法判決不僅不會影響外國投資,還會讓外國投資者尊重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有利於建立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美國的《反海外賄賂法》能在全球範圍內發揮作用,我們沒有理由不加強針對商業賄賂、偷竊商業祕密的法律法規和執行力度。
以歷史的眼光看,力拓案則有着更爲重要的意義。
鴉片戰爭以來,中國遭受百年的屈辱史,這裏面帝國主義的貪婪固然是最主要的原因,落後就要捱打的結論也沒有什麼錯。在回顧歷史之際,不妨看看當年日本的作爲——爲什麼佩裏登陸日本後,日本沒有和列強多次開戰?列強和日本紛紛簽署不平等條約,日本是怎麼處理的。
據日本外交史記載,日本選擇的不是戰爭,而是在實力增強後由政府出面和列強談判修改條約。爲了達成修約的目的,日本持續修改法律條款,和西方法律架構融合,儘管這期間也有激進者刺殺外國人,但總體而言沒有大規模的暴動和起義,而是用法律、談判和列強周旋。
如今,站起來的中國已經融入世界,我們有實力說不,有資本不高興。但是,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在融入世界的過程中受了益,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我們既然不能徹底推翻,就要努力學習、儘量遵守。對力拓案的恰當處理,或許將寫入教科書,成爲以法律的語言和手段而非以政治方式處理類似事件的範本。
其實,還有諸多和外界的糾紛需要從法律角度坦然面對,如輸美輪胎特保案、歐美訴中國限制稀有資源出口案、歐盟針對中國鋁合金輪轂的反傾銷案等,這些都需要中國人不意氣用事,而是仔細研究相關法律法規,以彼之道還之彼身,在遊戲規則範圍內依法取勝。
當然,我們在遵守遊戲規則的同時,對涉及國家安全的事件決不能手軟,這也符合世界各國的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