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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縣綜合執法車憑嘛安警燈》後續 再下整改通知責令全部拆除
針對薊縣綜合執法車私自安裝警示燈具,昨天,薊縣交警支隊宣教民警再次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將綜合執法車輛警示燈具全部拆除。
上週六,本報對薊縣綜合執法車輛私自加裝警示燈具進行曝光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昨天,薊縣交警支隊綜合辦公室谷主任打來電話說,此前,他們在對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車輛進行年檢時就發現了部分車輛私自加裝了警示燈具。交警已經對這些車輛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昨天一早,他們再次安排宣教民警趕往綜合執法部門責令他們立即將私自加裝的警示燈具全部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車輛一旦上路,他們將依法進行扣留,強制拆除,予以收繳,並依法進行處罰。
警燈汽配城裏隨便賣
避嫌更名叫“爆閃”配合“叫道”逞威風
本報刊出薊縣綜合執法車輛擅自安裝警燈一事後,不少讀者也都對警燈的銷售問題提出了質疑。記者在進一步採訪中也發現,儘管早在3年前公安部就對警燈的購買和銷售有明文規定,但是,除了少數商家在銷售時會遵照規定外,絕大多數商家還是“藏”着賣。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解放南路上的汽車配件城,在一家改裝車的門面內,對於記者要購買警燈的要求,一名女店員並沒有讓記者出具相關的許可證。“您要買那東西可不是隨便賣的,您如果要的話,咱到後邊來談。”這名女店員一邊將記者讓到一排貨架後,一邊拿着一份樣品說明書介紹起來。
按這名女店員所說,她這裏銷售的警燈各種型號都有,只要能說出樣子,他們就能從廠家進到貨。“因爲現在管得特別嚴,所以我們手頭都沒有現貨,想要的話,就得先交訂金。”
據這家汽車改裝店的女店員介紹,根據質量不同,警燈的價格也差別很大,價錢從幾百元一個到一千多元一個不等。不過,一般情況下,個人購買警燈都會選擇既小巧價錢又比較便宜的那種。“誰也不會買個連排的警燈頂在自己車頂上,那不是找倒黴嗎!”
除了這家汽車改裝店以外,記者在這個汽配城發現,銷售警燈的商家還有不少,只不過在他們口中,很少提及“警燈”這個敏感的名詞,取而代之的是叫“爆閃”。“爆閃”這個詞其實不難理解,就是對警燈閃爍的一種形容。“我們賣的本來就是‘爆閃’,這哪是警燈啊。”對於記者“銷售警燈是否得有合法手續”的提問,一家銷售汽車配件的商店老闆這樣解釋道:相對於普通意義上的警燈,“爆閃”的個子要小一點,大小和普通的水杯差不多,價格在200元左右。
銷售警燈的商店在汽配城不在少數,而除此以外,這些商家還銷售着一種叫做“叫道”的警用車載喊話器。就像我們平時遇到警車在進行警務處理時,民警從車內高喊出的避讓信息一樣,這種接有外置喇叭的“叫道”的用處也就在這裏。據汽車裝具店的老闆介紹,一些私家車也會花上幾百元偷偷安上這種“叫道”。
據介紹,由於各商家都深知不論是銷售警燈還是“叫道”都需要相關的手續,所以,一般情況下,在他們的店面內都不會直接將這些東西擺出來,而且在銷售的時候也都比較謹慎,只有熟人介紹,他們纔敢賣。
安“燈”爲方便
平時酷愛自駕車外出旅遊的小孫就在自己的私家車上安了一個警燈。“平時可不敢拿出來,這東西不讓隨便用,如果讓警察發現可就完了。”小孫車上的警燈是在一年多前買的。“自己開車出去玩的時候,經常會跑夜路,但路上總會有很多大貨車,我把警燈拿出來,那些大貨車以爲我這是警車,就會避讓。”在小孫看來,有了警燈的“特權”,可以讓他暢通無阻。
小孫的車上還裝着一個“叫道”。據他介紹,如果有些車不給自己避讓的話,他也會用“叫道”喊上兩嗓子,嚇唬嚇唬那些大貨車的司機。這樣,自己不僅能一路綠燈,也顯得特別威風。
私裝屬非法
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對於私人安裝警用裝置的情況,交管部門表示屬於非法行爲,一旦被發現,將進行現場拆除,予以收繳。另外,對於警燈的使用,僅限於公檢法系統以及救護車、救火車、搶險車等有緊急任務需要執行的特殊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