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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中午,天津機場安檢人員在對旅客徐某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包進行檢查時,發現包內存放有一把仿真手槍,遂立即將這一情況通報給機場公安機關。徐某因攜帶違禁品被行政拘留5日。
經審查,旅客徐某準備乘機前往上海洽談業務,包內存放的仿真槍是他一個月前購買的,自稱在乘機前並不知道該仿真槍放在電腦包中。民警通過對徐某攜帶的仿真槍進行詳細的檢查和擊發試驗後發現,該槍的仿真程度極高,具備一定的殺傷力,屬管制器具。
近期,爲確保國慶期間機場的空防安全,維護正常的乘機秩序,天津機場公安機關將加大管控力度,對違反規定攜帶管制器具的旅客,在批評教育的基礎上,還將根據《治安處罰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警告、治安罰款或拘留的處罰。
機場公安機關提醒準備乘機的旅客在乘機前應詳細瞭解民航關於禁止攜帶、託運物品的規定,以免耽誤行程或造成不便。(通訊員劉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