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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偉銘被控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訴一案做出二審宣判,孫偉銘被改判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審判長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誠悔過表現,終審判決無期徒刑。判決宣判後,孫偉銘當庭大哭。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本案受害人家屬在聽到此判決時大多表現得相當剋制和冷靜。
死難者家屬張志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接受這個判決,他說:“之前我想得更多的是把自己個人的情感融入到法律裏面,覺得自己的情感可以去控制法律;後來在一審判決過後我自己的心態逐漸放平靜下來,覺得自己的情感和法律必須還是要分開,因爲情感只能代表自己,但是法律不僅僅是代表我們家屬,是對整個社會的一個警示的作用。”
受害人家屬韓思傑對二審判決的結果談了自己的看法:“他的行爲肯定是需要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但是現在事情已經發生到現在這種情況,包括他家人的情況,還是會有同情心,是對他家屬的同情;他父親爲了救他兒子終日奔波,以至於現在得了很嚴重的疾病,非常值得同情。”